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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各界斥美國領事大放厥詞 促政府做好反駁工作

【點新聞報道】正當23條立法工作進行得如火如荼,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近期接受外媒訪問,公然抹黑23條,又提出所謂「建議」釋放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犯人。對此,社會各界強烈譴責,批評梅儒瑞大放厥詞,粗暴干涉本港法律制度。

周浩鼎:美國越抹黑 越印證立法必要性

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斥責梅儒瑞公然干預23條立法之餘,還公開呼籲釋放黎智英,粗暴破壞本港法律制度。

周浩鼎指,美國政府為求達到以港遏華的歹毒目的,無視內地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美西方很明顯是想讓香港沒有就國家安全設防,非常卑劣」。他認為,美國政府越用盡辦法抹黑23條立法,越印證特區政府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機制的必要性。

容海恩:抹黑攻擊乃意料中事 政府要做好反駁工作

新民黨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認為外國勢力的偏頗言論、抹黑攻擊是意料中事,事實上目前在中國與外國的政治角力下,不論香港進行任何立法,或採取任何舉措、政策,外國反華勢力必定會借題發揮、借機抹黑。她認為特區政府不應畏縮,絕對不能因所謂「制裁」或擔心香港聲譽被抹黑而縮減23條立法所涵蓋的範圍,反而應當更堅守23條立法的初心和原則,透過23條立法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容海恩認為政府要做好相關反駁工作,在外國反華勢力每次攻擊時均盡快澄清,減低偏頗或錯誤言論對市民的影響。同時政府應盡快開展宣傳工作,不應等到23條完成立法後才開始宣傳,而是現在便應當分階段向市民介紹不同章節和相關罪行,確保市民能夠及早掌握正確資訊,不會誤信外國政客的錯誤言論。

容海恩期望特區政府能盡快完成立法工作,因立法時期愈長,外國反華勢力攻擊的機會便較多,潛在的影響亦會相對較大,鑒於23條立法已經完成公眾諮詢,政府應當快馬加鞭,盡快將條例草案交到立法會審議,並爭取盡快通過,以堵住外國反華勢力的嘴巴。

陳穎欣:美國重視自身國家安全 卻帶頭搞風搞雨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強烈譴責梅儒瑞一再對第23條立法指手畫腳、說三道四,嚴重干預國家內政、香港事務。

陳穎欣表示,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憲制責任,也是體現「一國兩制」的精神和承諾,保障香港社會的安全和秩序,絕不容別國干涉。她續說:「美國是全球談國家安全最多的國家之一,但現時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經常搞風搞雨,阻撓香港立法維護國安,政治意圖昭然若揭」。

陳穎欣重申,23條立法早已有堅實的法律基礎,以防範西方國家對中國的抹黑、干預、滲透和顛覆。她強調,23條立法刻不容緩,西方國家越是打擊,越說明立法的重要性、必須性,工聯會必然全力支持23條從速立法,呼籲社會各界團結一致為維護國安出力。

管浩鳴:美國不斷施救撈人  只會證明黎智英是「外國代理人」

立法會議員管浩鳴表示,近年來,外部勢力明目張膽扶持其政治代理人,深度插手干預香港事務。他強調,任何國家都不應以維護本國國家利益為理由,侵犯別國主權、干涉別國內政,這類錯誤的行為,應當受到譴責和反對。

管浩鳴指,梅儒瑞所謂美國企業採用「用後即棄手機」的個案內容極其荒謬,他譴責對方只懂得用不實內容散布恐懼,這種低級手法只會更讓人看清真相。

提到黎智英,管浩鳴形容,對方與美英政治勢力有密切聯繫,曾多次與美英政要會面,公開宣稱要「為美國而戰」,又長期向亂港勢力提供金錢支援,被外界視亂港勢力的「幕後金主」,美國不斷施救撈人,只會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案件的主要策劃者、美國背後的「外國代理人」。

管浩鳴表示,梅儒瑞繼續以「中國威脅論」抹黑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只會清楚暴露其醜惡及自卑的一面,搞各種形式的「小院高牆」是不符合雙方根本利益。

傅健慈:美國加強維護國安卻不允他國自衛  凸顯霸凌主義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美國駐港領事梅儒瑞以政治立場先行,抹黑23條立法,其有關言論偏頗和具誤導性,凸顯虛偽雙重標準。與此同時,梅儒瑞踐踏香港的法治精神,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站台撐腰,狂妄自大到無理要求香港釋放國安罪犯黎智英,更加坐實黎智英是「外國代理人」,必須予以強烈譴責。傅健慈敦促美國應立即停止就23條立法説三道四、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傅健慈又指出,特區政府負有憲制責任,需要盡快為23條立法,不容其他國家或外力干涉,而且在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很多外國商會、領事等都認同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所謂有美國公民來港後手機「用後即棄」,根本是作賊心虛,以偏概全,試圖引起公眾不必要的恐慌,其心可誅。「一國兩制」實踐成功舉世公認,美國卻裝聾作啞,視若無睹。事實上,美國不斷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法律和罰則,但是不允許其他國家自衛,凸顯霸凌主義。隨着新局勢、新環境、新技術的變更和需求,每個國家都需要防範國安風險,這是應有之義。

龔靜儀批美國築「小院高牆」  23條立法合情合理合法合憲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 23條立法完全是特區政府履行基本法下的規定,合情、合理、合法、合憲, 具有百分百的法例基礎。她批評,美國為應對新局勢、新環境、新技術,不斷在國安領域築「小院高牆」,卻不允許別國進行自衛反擊。

龔靜儀舉例指,美國目前設有至少20條與國安相關法例,包括《間諜法》、《國家安全法》、《中央情報局法》及《保護美國法》等。美國對國安案件的調查檢控都由聯邦政府統一指揮。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在美國各州和海外領地設有56個地方辦公室,負責搜集情報和處理國安事務。從司法角度看,美國絕大多數國安案件為聯邦專屬管轄,由聯邦法院審理。美國駐港領事的言論完完全全暴露了其雙重標準。

至於釋放罪犯,龔靜儀認為,美國施救撈人,只會坐實黎智英等人是「外國代理人」。而事實上,黎智英及其背後的外部勢力,一直以來都是以「政治打壓」去抹黑中央及特區政府。黎智英曾三番四次到美國,會見不同的政要,更將事情公開發表,為他自己打造一個所謂的「民主鬥士」的形象,去掩飾其作為「外國代理人」的真正身份,藉此荼毒普羅市民,去成為其「追隨者」。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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