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表示,在敲定最終立法建議和條例草案時,會清晰界定罪行元素,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也會考慮訂明例外情況及免責辯護,做到維護國家安全同時尊重和保障人權,並堅持法治原則,制定一部最符合和滿足國家和香港特區需要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和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的小組委員會昨日舉行聯席會議。
涉勾外力 應屬「罪加一等」
特區政府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間,絕大部分回應者支持盡快完成立法,大部分人亦支持要有域外效力,明確反對立法的佔極少數。在建議罪行方面,政府會考慮如果有人干犯某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時,涉及勾結境外勢力,應屬「罪加一等」;考慮就與「國家秘密」相關的罪行加入與「公眾利益」相關的免責辯護;考慮就保護國家秘密,仿效《官方機密條例》第22條,引入類似「資料的保障」條文;考慮「間諜活動」罪涵蓋以無人機等無人工具,接近或進入禁地。
在執行機制方面,當局會考慮訂明可應對、打擊、阻嚇及防止潛逃行為,並促使潛逃人士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的措施;考慮完善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相關的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考慮收緊囚犯獲得提早釋放的門檻;以及研究制定適當措施以保障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員。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會上表示,絕大部分市民支持立法,大多是正面有建設性,認為社會已普遍有共識,支持特區履行憲制責任,盡快完成立法。他說,撇除一小撮境外反華反中人士,以及逃犯顯然別有用心的意見外,會參考社會建議,馬不停蹄、全速將條例草案定稿,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會上表示,經過點算核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內,政府共收到13489份意見,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的佔98.58%;97份意見書反對建議,當中超過一半均為沒有署名或沒有提供可辨識身份的署名。在可辨認身份的48份意見中,有四分之一來自「香港監察」等境外反華組織、潛逃至外國的通緝犯,或署名與因國家安全相關案件正被扣留獄中的人士相同。大部分的回應者支持就某些罪行訂立相稱的域外法律效力。
鄧炳強:我們要「鎖好門窗」
鄧炳強表示,23條立法是為國家安全和香港安全「鎖好門窗」。諮詢期結束前後,有外部勢力故意抹黑23條立法。「這些想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盜賊想到香港『入屋盜竊』,當然不想我們『鎖好門窗』。」他說,有關立法工作會盡快完成,下一步會整理諮詢結果,再向特區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和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報告。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梁美芬出席會議後見記者時表示,政府在諮詢後短時間內羅列出多方面意見,值得讚賞。現今社會對23條立法有極大共識,大家都明白國家安全的重要性。「香港人很守法,有法治精神,只要法例是根據普通法原則、吸納普通法精神,包括無罪推定、司法程序等,香港應好好珍惜,不要辜負中央對我們的信任,並透過23條立法彰顯普通法特色。」
(來源:大公報 記者:龔學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