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智能手機普及下,眾多港人需配眼鏡。消委會今日(14日)指,最近3年接獲181宗配眼鏡的投訴,有投訴人指視光師驗眼結果不準確,配戴新鏡後視力反變模糊;亦有指變色及防藍光等功能鏡片效果強差人意,令用家不適。消委會促請商戶確保服務及貨品的專業性,詳細清晰介紹產品資訊和實際效果,防止發生爭議。
有投訴人在眼鏡店配眼鏡時已告知自己有近視、遠視及散光,並攜同舊度數紀錄,但視光師「快手」檢查亦拒絕參考舊紀錄。不過,投訴人試戴新眼鏡數星期後,一直感到視力模糊,發現該「快手」檢查沒驗到其有散光,與在另一家眼鏡店驗眼結果數據懸殊。店員解釋稱投訴人手持的A店資料是尚未完成分析的數據,並不能作準。投訴人在消委會介入後獲退款。
消委會亦提醒,消費者收到新眼鏡時宜立即試戴,如感到視力模糊或不適,應盡快向商戶提出以作調校,亦說鏡片的附加功能五花八門,配合不同的塗膜或濾鏡便能達至變色、防藍光或防花防霧等功效,需留意不同等級及價錢的物料或會影響眼鏡的功能表現,可以多向商戶查詢是否有實物或樣板可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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