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飛
基本法23條迎來立法尾聲。近期,法案委員會以7天、約42小時的馬拉松式開會速度,創下歷史創舉,引起傳媒及公眾高度關注。面對全球經濟前景暗淡,香港深層次矛盾尚未解決,筆者深信,此時此刻的愛國愛港力量正正需要23條的審議態度和精神,迎難而上,破難而進。
回顧整場法委會會議,委員會主席廖長江連續7天加會,馬不停蹄地完成條例草案及修正案的審議工作。要知道,法委會處理的,並非普通條文,而是基本法條例草案,討論時間自然較長。如果與近年類似複雜的《202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和《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作比較,前者耗時27天、約38小時完成,後者則花費約18小時,於9日內結束審議,就更加體會到法委會審議23條的速度有多快。
而最令筆者敬佩的是,法委會的時間安排意味着最高強度的時候,與會者只有中途10分鐘休息和80分鐘午飯時間。若果考慮到出席官員要中途加會,研究回應,議員又要閱讀文件,預備問題的話,可供雙方休息的時間可謂少之又少,就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都不禁在社交平台提到,自己同團隊「唔係喺立法會就係會議室中渡過」,滿腦子只有立法工作的內容。
連番加會之後,法委會主席廖長江特別感謝議員和官員連日來的努力,形容大家盡職履責,「捱麵包、食飯盒,向共同目標進發」。而事實上,議事廳內,各方同心同德,力求條例內容盡善盡美,這番會議景象充分體現行政與立法互相配合,也是完善選舉制度後才能出現的政治氛圍。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會議臨時加開,但未有影響議事質素。除了廖長江主席毋須就提問相關性作出裁決之外,筆者還留意到,政府修正案採納不少議員的意見,例如,增設條款應對突發情況,允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附屬法例「先訂立,後審議」的形式即時生效;引入條例保障不動產持有者及商業合夥人,確保無辜的第三方不受限制潛逃者的措施影響;以及首次在本地法例重點提及國安委的角色,確保任何人按特區法律授予的職能執行決定時,尊重和依法執行國安委的判斷和決定等等。
當然,社會內外不乏有聲音,訛稱立法會通過23條只是走程序,議員是橡皮圖章,不會反對內容。如果這些人細心留意法委會的討論,就會發現,議員經常批評條文過於寛鬆、狹隘,甚至出現遺漏,影響執法效果。面對議員針對性的提問,官員們不時要於翌日會議答覆內部討論後的結果,整個立法工作猶如過五關斬六將,非常嚴謹。由此可見,無論是議員,抑或是官員,這份議政、論政、參政的熱血和細心都值得各方學習和敬重。
現時,香港正步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無奈經濟及社會發展受到地緣政治衝突升溫,全球經濟前景暗淡,美西方重現冷戰思維等外圍因素影響,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又要在有限的財政資源下,回應中央政府的期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解決本地深層次矛盾問題。辦法總比困難多,筆者相信,只要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以至社會各界以23條的審議態度和精神,為特區建言獻策,解決問題,香港必定能撥開雲霧見青天。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教聯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