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立法會今天(15日)下午舉行內務委員會會議,聽取法案委員會匯報就落實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條例草案審議工作報告。內會一致通過支持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向立法會主席申請豁免提交草案的各項通知期限,並把議員提交修正案期限訂為明日(16日)中午,務求盡快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納入立法會大會議程,盡早恢復二讀辯論及三讀程序,以完成立法工作。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下午見記者時表示,感謝立法會連日開會審議23條立法草案,期望盡快恢復二讀。立法會馬拉松形式爭分奪秒審議草案,草案委員會用了接近50小時,提出超過1000條問題,部分題目討論超過1小時。政府提出的80多條修訂當中,很多都基於議員意見,優化了條例草案。
鄧炳強提到,留意到近日有人刻意抹黑相關條文,稱特首可利用附屬法例來隨便增加法例,有關說法是乘機恫嚇港人。附屬法例已是很普遍的事,目前已有逾20條附屬法例在本港生效,而英國和美國等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亦有類似做法。附屬法例是「先訂立後審議」,且不能超越主體條例,例如不能延長扣留期限、不能取消主體法例列明以外的證件。
此外,鄧炳強提到,美國反華政客提出要制裁處理23條立法的特區官員,並恫嚇在香港做生意或生活的美國人「23條立法後會很危險」,這些說法「呃唔到人」。98%的人都支持23條立法,港人亦已非常清楚,23條能保障港人安全;而在港的美國商人亦反映,在香港生活比在美國生活安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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