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恒大地產今日(18日)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針對恒大地產披露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等,中證監對恒大地產採取多項處罰措施,其中包括擬決定對恒大地產罰款近42億元(人民幣,下同)、對許家印處以4,700萬元的罰款及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等。
恒大地產兩年財務造假虛增收入5640億元 虛增利潤920億元
公告顯示,恒大地產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恒大地產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導致2019年恒大地產虛增收入2139.89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對應虛增成本1732.67億元,虛增利潤407.22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63.31%;2020年恒大地產虛增收入3501.57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對應虛增成本2988.68億元,虛增利潤512.89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86.88%。
針對恒大地產披露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針對恒大地產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涉嫌欺詐發行的行為、針對恒大地產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中國證監會擬決定:
1.責令恒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1.75億元的罰款;
2.對許家印給予警告,並處以4,700萬元的罰款;
3.對夏海鈞給予警告,並處以1,500萬元的罰款;
4.對潘大榮、潘翰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900萬元的罰款;
5.對柯鵬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的罰款;
6.對甄立濤處以200萬元的罰款;
7.對錢程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的罰款。
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 中證監擬終身禁其入證券市場
公告又指,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根據《證券法》第221條和2015年《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中證監指出,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恒大:就本次處罰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
恒大於通告回應指,公司將持續關注事項的進展情況,另外公司就本次處罰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本次行政處罰最終以中證監作出的正式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為準。
中國恒大(03333)在2021年陷入債務危機,截至2023年6月,負債總額超過2.5萬億元。恒大旗下房車寶的投資者,2022年6月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中國恒大清盤。案件經過多次提訊及押後,今年1月29日於高等法院法官陳靜芬席前再訊。陳官指出,恒大的債務重組方案欠進展,公司資不抵債,決定頒令中國恒大即時清盤。
(點新聞記者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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