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今日(27日)通過決議案,由下月1日起商業登記費上調10%,當中一年證收費由2000元上調至2200元,三年證的收費則由5200元上調為5720元。
《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規定,任何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均須在開業後一個月內,為業務申請商業登記,並將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在營業地點展示;為申請商業登記證,申請人須繳付商業登記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動議決議案時表示,有關收費已維持不變接近30年,考慮到多年來的經濟增長及通脹水平,政府建議將一年證的收費調整為2200元,而三年證的收費則調整為5720元。
另外,商業登記條例亦要求業務的每個分行申請商業登記,並繳付分行登記費。當局建議將分行登記費上調10%,以與商業登記費保持一致。為緩減相關影響,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收取的150元商業登記徵費,將豁免兩年。
許正宇表示,上調兩項登記費預計每年為政府帶來約2.95億元的額外收入,估算申請一年證或三年證的人士平均每年只須多繳付200元或173元的費用,相信是企業可以承擔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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