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具有美國中情局(CIA)背景、由美國國際媒體署出面資助的自由亞洲電台(RFA),29日發聲明,聲稱因應基本法第23條完成立法,經一個月詳細評估後,決定調整在香港的運作模式,關閉實體辦事處,不再保留全職員工,但會繼續保留在香港的新聞機構官方註冊。
特區政府回覆查詢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機構的營運決定,但強烈不滿及譴責所有危言聳聽及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失實言論。多位政界人士認為,RFA就是美國資助的「政治工具」,用詞和報道角度極度偏頗,長期打着「新聞自由」的幌子旨在反中禍港,毫無公信力可言。
特區政府譴責失實言論
特區政府表示,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國家包括美國和英國亦有相關法例。特區政府在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時,有適當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經驗,對於《條例》下的新增罪類,海外亦有相關或類似條文,如果指記者只有在香港工作時會感到憂慮,在其他地方則不會,是非常偏頗的言論,令人髮指。
反映《條例》震懾不良傳媒
發言人又說,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條例》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目的是保護廣大香港市民生命、財產、自由和權利,一般傳媒工作者不會從事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會誤墮法網,又指《條例》是防禦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法律,只有想闖入香港家園侵害掠奪的人,才需要感到憂慮。
港島東立法會議員梁熙認為,過去保安局局長曾提到,自由亞洲電台的背後資金來源與美國政府十分相關。而他們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期間亦多番散布抹黑及誤導性資訊,故此當然懼怕在《條例》立法後會被當局追究。這反映了《條例》具有實際的作用,能夠針對不良傳媒,亦同時保障其他正當媒體。梁熙又說,不過就算他們關閉實體辦公室,亦不代表可以因此可逃避相關法律責任,故此希望他們謹言慎行。
學者斥新聞界敗類製造恐慌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自由亞洲電台以政治立場先行,違反新聞工作者的專業守則,多次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及發表撤離聲明,做賊心虛,危言聳聽,煽惑人心,製造恐慌,邪惡目的昭然若揭,根本是新聞業界的敗類,必須予以強烈譴責。
香港菁英會副主席高松傑表示,由美國當局資助的自由亞洲電台立場向來徹頭徹尾親美反中,用詞和報道角度極度偏頗,長期打着「新聞自由」的幌子旨在反中禍港,能夠苟延殘喘到此時此刻也確實是一個「奇跡」了。所謂「阿婆走得快一定有古怪」,如果它不是「美國代理人」,又何需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後急急走人呢?其實這也間接再次證明了《條例》立法的必要性和威懾力。此外,該電台在撤離香港前仍要配合美國再次抹黑條例,徹底證明只是美國的「政治工具」,毫無公信力可言。
(來源:大公報 記者:龔學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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