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麟
特區政府早前宣布,將垃圾收費法定生效日期延後至8月1日,政府部門4月1日起先行先試。14個處所自4月1日起實行垃圾收費「先行先試」計劃,包括私人住宅、商場、食肆、西九龍政府合署及院舍。雖然部署多時,但垃圾收費試行首日仍有「甩漏」。
大公報記者實地走訪參與試行計劃的「三無大廈」、公屋、酒樓等,有「三無大廈」住戶直至昨日仍未收到指定袋,形容政府派袋安排「亂嚟」。深水埗一間參與實行計劃的「三無大廈」,住戶譚小姐直言,至昨日仍未收到指定垃圾袋,「問過四、五個住戶,只有一個(住戶)收到。」譚小姐說,不知道如何領取指定袋,她昨日向相關部門查詢,職員說要到石硤尾領取,並提供環保署的查詢電話,但譚小姐兩度致電都無人接聽。大公報記者昨晚則見到,有樓層的住戶門外各放了一卷指定袋。
由此可見,政府推遲垃圾收費,4月1日起「先行先試」是明智之舉。因為即使只是在14個處所「先行先試」,仍出現了不少問題。首先就是,如何領取指定垃圾袋?如果是職員上門派發,何時派發?屋企指定袋用完之後去哪領取?在這些問題還沒得到清晰解決之前,貿然在全港範圍推行只會產生更大的問題。
還有就是「先行先試」,需要政府部門及團體實地指導操作細節。長沙灣道58號是另一幢「三無大廈」試點,幾乎每層梯間都看到有住戶用指定袋,但做法各有不同。有劏房居民將指定袋套在單位門外的垃圾桶,讓同層住戶一同使用;有住戶將垃圾丟入沒套指定袋的垃圾桶;有兩層的住戶以指定袋獨立裝垃圾再放在梯間。住戶韓先生直言,垃圾收費的原意是好,但政府只是放下指定袋,沒教導如何使用,「老實說,這樣推出來的實行計劃,有些擾民。」
同時,不使用指定袋丟垃圾的現象亦比較普遍。在柴灣公屋連翠邨,樓層垃圾房內可見有住戶用非指定袋丟垃圾。住戶何先生就質疑垃圾收費的效果,懷疑未必人人守規矩用指定袋,「有錢人不會在乎一、兩元,但基層市民負擔大一點。」若是市民沒有守規矩用指定袋,政府將採取哪些措施,又會影響垃圾收費政策實施的效果。
有參與「先行先試」的酒樓經理則指,昨天首日試用指定垃圾袋,同事仍在適應,由於廚餘回收相關配套設備仍未配齊,因此酒樓只能跟以往一樣,將廚餘與其他垃圾一起處理。希望日後做好廚餘配套,但如果回收點太遠,員工亦未必願意將廚餘運到回收點。這些問題,都需要政府部門統籌考慮,通過「先行先試」及時解決。
筆者此前在點新聞發表《講真D|關於垃圾收費的幾個新疑問》,詳細列出了關於垃圾收費的相關疑問。首先,要明確垃圾收費後的垃圾處理方式;其次,要明白垃圾收費的目的或重要途徑是垃圾分類,如果垃圾不分類,只是用指定垃圾袋將所有垃圾「包圓」,就會影響垃圾收費的成效;最後,在垃圾收費實施前,相關的配套措施和機制要先建立起來。現在「先行先試」剛開始推行,有大廈住戶不知道去哪領取指定袋,有住戶不知道如何做,凸顯了相關配套措施的匱乏。如果以此情況在全港範圍推開,真不敢想像這一好政策會遇到多少新問題?
而這些問題,是政府部門及相關的區議會、關愛隊應該提早想到、提前向市民解說、提前告訴市民如何做的。相信這些問題想清楚了、有辦法解決了,垃圾收費「先行先試」的效果也才能凸顯出來。不然的話,就會像有立法會議員所說,回收問題未解決,垃圾收費意義不大,若先行先試結果顯示不理想,政府不應在8月「硬推」垃圾收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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