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現有1.35萬幢於1987年前落成的舊式商住大廈(即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當時消防規例未要求安裝自動噴灑系統、公共照明系統等,直至2007年通過《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特區政府要求有關大廈逐步提升消防裝備。據悉,今次發生奪命大火的佐敦華豐大廈早年亦收到相關消防安全指示,但業主未遵從,埋下火災隱患。然而,這不是孤例。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直擊旺角佐敦一帶商住大廈,不少未按新例提升消防設備,例如未安裝自動噴灑系統、公用地方不見消防栓和喉轆系統,個別樓層沒有緊急照明設施;更有大廈的手提滅火筒經已過期,防煙門亦被長期打開,增加火警發生時「煙囪效應」的風險。
同區同類舊廈「有伏」:樓層無照明 滅火筒過期 防煙門常開
針對1987年前落成的舊式商住大廈消防問題,2007年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有關大廈分階段提升消防設施,包括在公用地方要有自動噴灑系統、消防栓及喉轆系統、手控火警警報系統、緊急照明以及機械通風系統的自動中斷操作裝置等設備;住宅樓層亦要有消防栓及喉轆系統、緊急照明和手控火警警報系統等。此外,大廈亦須確保公用逃生途徑暢通,且要有防火門等。
不過,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巡察多幢舊式商住大廈卻發現,大部分消防提升工程未到位,甚至未動工。其中,1966年落成入伙的旺角彌敦道新興大廈,多次發生火警,包括1989年一間夜總會發生四級火警,一名多次出入火場救人的消防隊目殉職。記者昨午到該大廈,只見大廈仍搭有棚架進行維修工程,與華豐大廈一樣,內有多間賓館和卡拉OK夜總會,只有地下大堂和電梯上一層的食肆樓層有安裝自動噴灑系統、照明系統和火警鐘,但未見安裝消防栓及喉轆等設備。
喉轆不敷用 防煙門破爛
住宅樓層所見,除有不少賓館外,亦有劏房單位,而住宅樓層的走廊通道「九曲十三彎」,要左拐右拐通往不同的單位,但全層僅有一個消防栓及喉轆系統,倘有單位發生火警,喉轆未必能拖到有關火警地點,且亦未見有任何的緊急照明。
另外,現場不同樓層所見,防煙門並非關閉,一些防煙門被手提滅火筒頂着打開,更有防煙門破爛,門角貼滿膠布,根本不能在火警時發揮防火防煙作用。此外,住宅樓層雖放有手提滅火筒,但記者查看多個滅火筒也已過期,如有滅火筒標貼顯示對上一次檢查日期為2018年,下次要在2019年檢查,但標貼未有更新,即滅火筒過期未作檢查,更有滅火筒8年未再檢查。
除新興大廈外,香港文匯報記者在旺角山東街另一大廈所見,消防設備亦不齊全。該大廈於1959年落成入伙,樓上商舖、賓館和住宅混雜,但地下大堂不見有自動噴灑及緊急照明系統,而地下大堂的防煙門十分老舊,更有明顯的罅縫,亦明顯不能發揮防煙防火作用。
單車阻出口 無自動噴灑
至於賓館和樓上商舖的樓層,則有不止一個消防喉轆,手提滅火筒未過期,惟同樣沒有自動噴灑及緊急照明系統,而樓梯尚算寬闊,但亦有梯間的防煙門被打開,而樓梯雜物不多,但有樓層在樓梯擺放易燃的油漆,更有賓館在樓梯晾床單,最嚴重的是通往地下的樓梯一隅,擺放了單車等雜物。
情況最差的是通菜街一個1958年落成的7層商住大廈,該樓宇並無電梯,二樓及三樓為樓上髮廊,再拾級而上便是一梯兩夥的住宅單位。現場所見,該幢舊樓沒有任何消防裝置,上址除兩層髮廊的梯間有足夠照明外,樓上住宅單位的梯間未見有着燈,十分昏暗,由於沒有消防喉和灑水系統,加上沒有照明,倘發生火警,居民難以逃生。
同區同類舊廈隱患處處
特稿|稱自設灑水系統 賓館員工未驚過
佐敦華豐大廈昨日火警造成多人死傷,同區同類的商住大廈的租戶卻表示不擔心火警隱患。有樓上音響店舖東主表示在有關處所經營10年,其間未曾發生火警;又指已購買保險,就算有損失也可索償。有賓館員工則直言,賓館有灑水系統等消防裝置,對住客有保障,而消防處每年也會通知賓館進行巡查,相信在消防安全上並無問題。
不願上鏡的陳先生,在山東街商住大廈經營樓上音響器材店舖已有10年。他表示大廈管理不錯,且店外的走廊也有消防喉轆和手提滅火筒,故不擔心會出現消防安全問題。至於上址沒有安裝自動噴灑系統,他估計可能受樓宇本身結構影響,或令安裝有困難;至於沒有緊急照明,他亦不清楚原因。
音響店:已購保險可索償
他並不擔心發生火警,「以往在港島的舊商廈經營,也是沒有任何消防裝置,也未見出事。」他更表示其音響器材等已購買保險,不擔心火警會造成損失。
彌敦道新興大廈一間賓館的員工陳女士亦表示不擔心有火警隱憂,指賓館有安裝消防裝置,又指她已在上址賓館工作五六年。對於新興大廈去年底曾發生棚架起火,她則表示:「住咁耐未見過有大火,消防處有派員巡查,不是很頻密,但會事前通知我哋話會嚟睇消防設施,叫我哋等佢。」
議員建議先做工程再追數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生效近20年,但仍有不少舊樓未提升消防設施。一直跟進該條例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未遵從有關條例的舊樓會收到「消防安全指示」等通知,但不理會指示的罰則通常僅罰款幾百元及被勸喻,阻嚇力不足。她建議全面檢視舊樓消防安全,建立完善制度,以及修例賦予消防處處長足夠權力,直接代未遵從指示的舊樓增設或提升消防系統,然後追討相關費用,不交費則當追稅處理。
梁美芬一直跟進舊樓消防安全,她昨日巡察油尖旺、土瓜灣等區的舊樓情況後,發現很多法團達不到共識以增設或提升消防設施。她指出,香港存在不少「三無大廈」,即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沒有任何形式的居民組織及沒有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的大廈,而居民中不少是長者,組織鬆散,難以組成業主立案法團去處理消防安全設施等問題,「一些舊樓已經有四五十年,業主可能都已經過身或去了外地,很難做出出錢增設消防設施的決定。」
她建議政府修例賦予消防處處長權力,由專業人士進行判斷後,直接代舊樓增加或提升消防系統,事後才追回相關工程費用,以確保舊樓的消防安全水平。
更新工程阻力大 測量師倡加重罰則
香港建築測量師何鉅業昨日亦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據他了解最多僅三四成大廈已進行消防工程,不少業主嫌費用貴,加上商戶擔心工程影響運作,導致進度不理想。他建議加重罰則,同時特區政府應加大資助金額及放寬申請條件。
何鉅業表示政府雖然已推出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然而參加資格有各項準則,資助的數額亦有上限,並且亦需要由組織或法團進行申請,否則就需得到全體業主同意,該些條件較難達成。
他建議政府在資助額上作調整,或在資格條件方面放寬,令一些大廈更容易申請,從而進行整改。
(來源:香港文匯報 記者:劉明、張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