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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強制舉報虐兒草案提修訂 容許專業人員有合理辯解下不舉報

何啟明表示,修訂容許指明專業人員以合理辯解為理由不作出舉報。(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29日)上午舉行會議。草案建議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政府原建議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惟有業界和議員質疑監禁罰則太重。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在會上指,了解有議員計劃就剔除監禁刑罰提修正案,但認為做法會大大降低法例效力,達不到為兒童編織全面有效保護網的初心,社會最終要付出代價。

何啟明說,政府會提出3項修正案,以回應議員和業界意見,包括在條例草案新增附表,列明何謂「嚴重傷害」,包括導致兒童的生命或者安全受到嚴重的傷害或者精神健康或發展受到危害,而不僅僅是短暫的瘀傷、痛楚或者不開心等,並透過附屬法例作修訂,以保留靈活性。同時,亦會羅列「嚴重傷害」的構成元素,讓專業人員清楚識別必須舉報的嚴重虐兒個案,以釋除誤墮法網的疑慮。

政府又建議提出檢控時,需要證明指明專業人員「確實產生懷疑」;另外會加強免責辯解和豁免,包括將條例草案兩項免責辯護,即人員已就情況作出舉報,或真誠而合理相信而另一名專業人員已就情況作出舉報,更改為豁免條文,同時新增一個免責辯護條款,容許指明專業人員以合理辯解為理由不作出舉報。專業人員只會在情節惡劣的個案,才會有可能面對監禁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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