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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D|沙田T4公路造價引發的爭議

文/黎岩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日下午再次審議被質疑造價太高、涉款68.1億元的沙田T4公路工程撥款申請。雖然主要政黨以大局利益為重已表態支持撥款,但個別議員仍對工程造價或T4公路的實際效用抱有疑問,有議員就明確表示,若相關工程未降低10億元造價,則拒絕支持撥款申請。一般预料,撥款申請雖會在不太順利的情況下被通過,但可能仍會有2票反對、8票棄權,共計10張不支持票,成為本屆立法會財會至今的最高記錄。而由此引致各界再次反思,在當前「愛國者治港」原則下,立法會如何既要發揮監督職能,又要積極支持政府施政的憲制地位與作用。

毫無疑問,當局早已規劃並提出逾70億元的撥款申請,顯然已經對當區持續發展作出前瞻性的預測與考量,充分預估到該區未來陡增5萬人口帶來的十分沉重的交通壓力,以及極有可能因為大塞車而直接影響沙田區市民的出行。若然等待問題出現再去解決,除了增加化解困局的難度外,亦勢必因為工程延後而增加更大的工程成本,這是當局考慮並提出T4公路發展規劃的初衷。老實講,在庫房緊絀的困局中,政府也不想大動干戈大灑金錢,被外界質疑大手大腳花納稅人的錢。但作為一屆負責任的政府,有十分迫切的社會政治責任,未雨綢繆,高瞻遠矚地化解社會發展中的困局難點,有時又不得不面臨諸多的質疑,這就如同近期備受爭議的垃圾徵費一樣,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初衷是好的,甚至是完全一致的,但在現實試行過程中,就已發現了諸多難以在短期內化解的難點黑點,從而引發廣泛的爭議。

香港是多元民主的社會,有不同聲音本就十分正常,這對政府施政也有相當程度的助益,至少可以帶動管治者從多方面立體考量施政舉措,以便能夠符合並平衡到社會各界的利益,找到發展的最大公約數。

依據基本法,立法會對特區政府施政負有監督的憲制責任,立法會議員勢必會就政府的全部施政舉措,尤其是關乎發展及民生事務的舉措,履行監督責任,其中一個重要職責就是管好政府的錢袋子。過去社會經濟環境好,財政年年有盈餘,庫房水浸,錢多到不知該怎麼花,政府往往被質疑理財保守,缺乏前瞻性的發展規劃,未能很好地把握量入為出的財政哲學,結果坐失諸多發展機遇,其中最為明顯的一點就是,當深圳、廣州在創新科技產業發展方面日新月異,異軍突起,並成為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新動力之際,香港還茫茫然,不知頭緒。

本屆政府矢志以結果為目標,在確定維護國家安全的穩定大局之後,拚經濟謀發展已經成為各界共同的心聲與目標。T4公路不僅僅關係到當區社會民生,長遠而言,也關係到未來北部都會區的持續發展,勢必會帶來的交通擁擠。所以說,社會各界,尤其是立法會議員應該風物長宜放眼量,不要只顧及眼前的財赤,更加不要過度愛惜自己的羽毛,而能有一個發展的眼光,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審視政府撥款申請細節,支持政府撥款申請通過,讓當局銳意改善沙田區交通的遠景規劃早日得以實現。

其實T4高架橋被指高價,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以十多年前的港珠澳大橋及高鐵這兩大世紀工程而言,儘管施工難度不可同日而語,該兩項工程的平均每公里的造價均超過23億元,如果再考慮到十多年來建築材料、特別是勞動力成本的上升等因素,沙田T4公路規劃平行的高架橋工程以及靠近市區必須面對的隔音效應設施、引橋設施,同步規劃的單車徑及休憩設施,等等,其實是一個綜合的復合的立體工程,相關的工程造價自然而然不會太低。議員只是顧及短短2.3公里的市區路段,緣何會花費68億元,卻忽略了該工程所涉及的相關工程的造價。揚言政府不減少10億元,就不會支持的議員,其實對工程規劃及造價預算又能了解多少呢?

議員發揮監督作用固然是好事,但監督也應該有理有據,而不是預設一個條條框框,在當局就工程細節作出令人信服的解畫之後,這樣的條條框框就反而會束縛議員自身發揮真正有效的監督作用,變得似乎意氣用事了。

運輸及物流局解釋稱,T4主幹路與沙田繞道皆為《香港主要運輸基建發展藍圖》中的主要幹道項目,一項為打通城門河東西車流,另一個為解決長遠南北走向需求,兩者應相輔相成以達致互補效果。即使沙田繞道建成後,當局預測,隨着時間推展,如沒有T4主幹路,沙田區內主要路口於繁忙時間將出現擠塞以至癱瘓的情況。

運輸及物流局又強調,現時進行的交通影響評估,已考慮了未來人口和就業分布的推算數據,如北部都會區等大型發展項目,以及規劃中的項目,包括大老山公路T6橋擴闊工程、獅子山隧道改善工程和沙田繞道等,確立T4主幹路的必要性,並且是最及時、完善、高效,能夠平衡各方利益的最徍方案。

早前就有議員建議,吸引在香港特區境外有豐富工程經驗的承辦商參與香港未來大型基建工程、鼓勵市場競爭,若通過吸引具有資質的境外承建商參與T4公路工程競標,特別是主動邀請內地承建商參與工程競標,相信有助減少工程造價,縮短施工期限。

總之,沙田T4公路看起來造價高昂,但要從長遠的發展眼光看,若果工程延後十年,分分鐘造價可能突破百億。以當年興建港珠澳大橋為例,有團體搞出個環保官司「大頭佛」,結果導致工程延期不說,納稅人還額外為工程多付數十億元,同期的高鐵工程同樣因為官司纏身,導致工程延期,並額外增加工程造價。所以說,既然工程勢在必行,早施工早得益,那就應當給予支持盡早動工。否則,滯後到交通擁擠問題顯現再考慮規劃施工,工程造價就絕不會是今天的68億元了,屆時,相信今天還有意反對的議員或會懊悔,為何無端端又要多花幾十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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