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陳術
在過去,不同地方的駐港領事,可能會因為其國家的立場而有其政治立場,但絕大多數都會遵守國際關係的倫理,不會干預駐地的各項事務。但近年,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似乎不再把國際倫理、原則以至法治當成一回事,開始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甚至連駐港領事都在干預香港的事。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在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線上研討會,竟然公開為黎智英等反中亂港分子撐腰,而且還要詆毀香港國安法。筆者實在忍唔住要問,梅儒瑞來港是要與特區政府及各界溝通、協調,做領事該做的事,還是代表美國「來港生事」?
看傳媒報道,梅儒瑞在「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的發言,根本就不是事實,而是肆意詆毀香港的惡言。例如他聲稱香港官員「鎮壓」,甚至要求特區政府要「撤銷對身處在美國港人的通緝令」,這是什麼意思?特區政府執法,美國駐港領事來干預?一起又一起司法案件,理應交由法庭審理,而不是美國駐港總領事來干預吧?
事實上,梅儒瑞插手干涉中國香港的事,已不是第一次。大約在兩個月前,梅儒瑞接受訪問,就提到特區政府正進行立法工作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聲稱「在國安法後,香港最不需要的就是更多、非常廣泛的新違法事項」,當時又提到亂港頭目黎智英以及「香港監察」等。結合今次他的發言內容,似乎美國干預香港的魔掌,已經赤裸裸、深入地伸進香港「本地」,連駐港領事都以為自己「有權力」干涉香港事務。
梅儒瑞所說的,容許筆者直言,完全是謬論處處。首先一點,是他提到的《中英聯合聲明》其實已透過基本法完全落實,而特區政府以至中央,亦無違背過其精神;至於所謂「鎮壓」、「打壓」問題就更簡單,政客好,傳媒人也好,如果涉及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就要執法,黎智英涉犯多罪,必須受審,非法「初選」案的多位被告有違法行為,一樣需要追究。在梅儒瑞角度,這些是「政治問題」,但事實是由黎智英到非法「初選」案眾被告,涉及的乃是法律及法治問題,梅儒瑞的言行,是在干預香港,更是破壞法治,妨礙着香港的司法公正!
還有一點不得不說,就是香港國安法以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簡單而言,任何地方都需要法律去維護國家安全,中國需要,香港特區需要,美國也需要。如果美國可以有超過20條保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而香港特區就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就要被批評,這合理嗎?美國會容許人破壞國家安全,然後又任意讓其他國家干預?不可能!其實,梅儒瑞的說法,還蘊含一個不能接受的立場,他「發聲」、支援的人,都在黑暴運動有一定角色,梅儒瑞不止一次公開為他們撐腰,似是在支持黑暴分子,支持嚴重破壞香港的人,這一點絕不能接受。
梅儒瑞的一言一行,代表美國干預香港的黑手仍然存在,也是告誡着我們,我們有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已完成立法,但外國勢力還在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發展到近期,連駐港領事也敢公開地說三道四。如果我們啞忍、不反擊,他們就真的以為自己可以為所欲為,今日可以為黑暴分子撐腰,他日言行定必更猖狂。我們要批評、譴責梅儒瑞,更要告訴外國勢力,別再干預香港事務,一來這是中國香港的事,二來特區政府只在做應做之事,不必外國費心,亦由不得他們干預。梅儒瑞亦請謹記,他是美國派駐港澳的領事,不應在香港滋事生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