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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專題|世界就是舞台——街頭藝人的賣唱人生

【點新聞報道】在大家的印象裏,香港一直是金融城市,節奏急促,從來不曾被定義為一座音樂城市。停下腳步,靜靜聽一段音樂,這樣看起來有點奢侈的體驗,但偶爾有街頭藝人的演奏,滲入港人的生活縫隙之中。這個看似有些神秘的群體,這群將特長和愛好當做職業的街頭藝人,應當有自己的故事。屬於他們的一個個問題,點新聞為大家揭開答案。

賣藝是行乞?!

有個別人把賣藝看成行乞,實際上,記者所走訪的每一位街頭藝人,都把賣藝看成了一份正當職業,並對自己的表演質素定下了標準和要求。「從別人手中接過錢」這件事,讓他們滋生了「希望回饋給對方愉悅」的動力。雖然和傳統藝人相比,街頭藝人的表演門檻較低,不需要找經紀人,不需要簽約唱片公司,只需要一架樂譜、一部手機、一支結他(又稱吉他),就可以開啟「職業」生涯,但自覺要對得住這個身份。

Stanley希望賣藝時能夠得到路人的尊重。(點新聞記者周傾芫攝)

藝人Stanley向記者表示,以前也被人叫過「乞討者」、「廢物」,但後來路人慢慢發現,這些「乞丐」也很用心地在練習,打賞之外,他們亦需要尊重。Stanley說,不喜歡路人使用「丟錢」的姿勢,居高臨下地「打發」自己。

為什麼走上賣藝之路?

小艾和小紫是廣東人,來香港是希望「搵錢」,但他們坦言自己的吉他和歌唱技藝還不夠好,希望可以進一步提高,不辜負觀眾的打賞。

英國吉他手Paul剛來香港定居,在世界多國均有賣唱經驗。(點新聞記者周傾芫攝)

39歲的英國人Paul入鄉隨俗,會粵語歌、國語歌,他走上賣藝道路的原因是一場「逃亡」。小時候,為了躲避家暴的父親,母親帶着他和弟弟輾轉不同國家,彈奏吉他和唱歌,法國、巴西、墨西哥、馬來西亞,都留下了母子的足跡。在台灣地區,他給梁靜茹做過後台和聲,後來組建了自己的樂隊。

如今和妻子剛來香港定居,Paul正在籌備新的樂隊,希望一起研製新的專輯,舉辦室內音樂會。據說,他已經找到了一位贊助者;賣藝對他而言,「練習」的意味更多些。Paul直言,自己做這份工作能感受到滿足和成就感,「香港人的生活中有太多分散精力的東西,如果能讓大家感到放鬆,也是件好事。」

Ice從2012年起,已開始從事街頭演唱工作,如今剛過而立之年,積累了一眾粉絲。(點新聞記者周傾芫攝)

有十幾年街頭藝人經歷的歌手Ice,看起來更是一段關乎找尋自己的旅程。8歲的時候,他發現自己鍾意唱歌,也懷揣着做歌手的夢想。20歲左右,開始學習吉他,跟一班樂隊朋友走上街頭進行潮流表演,這樣的生活方式讓他感到開心、自由,也收穫了自己的粉絲。他表示不會做出超過一年以上的規劃,「因為變數太多」,短時間內會繼續做下去,但未來會探索創作方向,「編曲不是最難的,最難的是寫歌詞」。記者和他還就此展開了對話:

「如果重新來過,還會選擇做街頭藝人嗎?」

「如果我20歲時沒遇到過那班人,那一切就很難預料,人生的際遇沒辦法假設。」

「在街頭表演會不會怕醜?」

「一開始一定會有心理障礙,即便是今天,如果被邀請去其他公開場合表演,也會感到緊張。」

賣藝者在意路人打賞的金額嗎?

從採訪經驗來看,賣藝者普遍比較佛系,更多地把傳播音樂、予人放鬆當成一種生活方式。藝人情侶小艾和小紫表示,「給10元也行,不給也行,說謝謝也行,不說也行,甚至罵我,都是我希望看到的回應之一。」

情侶小艾和小紫來香港賣藝搵食。(點新聞記者周傾芫攝)

做街頭藝人,收入多少?

香港藝人Ice綜合十年多的賣藝生涯來看——這一行的收入「不穩定」「沒規律」,最少的時候兩小時50元。以如今每天演唱兩小時的節奏來看,一個月能賺到一萬出頭的收入。雖然不多,但也基本令他擔負起了家庭的經濟支柱。

記者追問道,「那為什麼不多唱幾個小時,這樣賺得不就更多了嗎?」

Ice回答,「現場不停地演唱兩個小時已經非常累,不然你看那些歌手,為什麼演唱會只唱兩小時左右?」

英國人Paul的聲線有着歐美歌手的寬闊,每當他演唱中文歌曲時,會引人駐足旁聽,也會收穫路人的大拇指點讚。他表示,自己每天表演兩小時能賺到500元左右。

此外,身懷才藝的街頭藝人在積累粉絲的同時,也會被更多的官方機構注意到,從而接到商演機會。對於資深藝人Ice來說,出席政府、社會機構的演出,或品牌方的商演,都是家常便飯。英國人Paul雖然剛來香港,已經受邀在7月25日,於屯門大會堂的音樂會上擔任吉他手。

家人們支持賣藝工作嗎?

Ice的媽媽一向不支持,但無奈Ice本人對人生十分有主見。後來有一次,母親在尖沙咀地鐵站路過時,親眼看到自己的兒子在表演,自此也就不再說什麼了。

Paul表示,如今和妻子選擇來香港定居,妻子支持自己做藝人表演,不過並不會親身陪伴,但當自己有正式的室內演出時,妻子會在台下觀賞。「妻子是一名紋身師」,他說道。

街頭藝人有粉絲嗎?

街頭藝人與粉絲互動最直接的方式,便是在「錢箱」旁貼出自己的平台賬號,例如Instagram、YouTube、Facebook等二維碼。Ice十多年來,在全網累積了五位數的粉絲量。有粉絲在他發布的演唱視頻下在線點歌:「有在地鐵通道聽到你唱《天下無雙》,好喜歡,請問你會唱《不知所謂》嗎,也想聽。」

賣藝期間有什麼感人經歷?

藝人Stanley表示,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收到小紙條、巧克力,還有花的慰問。

拾荒老人曾給予Paul 20港幣,令Paul非常感動。(點新聞記者周傾芫攝)

Paul說,在他對面席地而坐,以地鐵上蓋遮風擋雨的拾荒老人,曾向他的錢箱中投遞20元港幣,「我很驚訝和感動,這時我會回贈給老人40元。」

街頭表演者之間形成了一種不約而同的禮貌和共識,盡量不「侵佔」他人的場地;對於熱門位置,彼此之間會商議好各自使用的時間段,到點就會禮讓給其他人。

路人們對街頭藝人怎麼看?

有香港市民告訴記者,街頭藝術為藝術家們提供一個自由表達和展示才華的平台,通過這種形式可以傳遞價值觀和文化氣息,「他們的表演吸引遊客和不同背景的人,音樂和技能都可以帶給我歡樂和啟發,還能激發我的想像力,我非常欣賞他們。」

路人駐足聆聽。(點新聞記者周傾芫攝)

支持和欣賞街頭表演的人固然不少,但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當有人投訴,警察便會要求藝人撤離。

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15)條:任何人不得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樂器;但根據及按照警務處處長運用絕對酌情決定權發出的一般或特別許可證的條件奏玩者,則屬例外。因此在街頭表演,需要具備警務處發出的許可證才可以。記者詢問後得知,不少藝人並未申請牌照,或是申請了但未獲得批准。

當街頭表演造成噪音滋擾或交通擁堵,警方亦會按情況適當跟進,例如勸喻、口頭警告,要求終止表演甚至提出檢控。街頭藝人最真實而樸素的願望是「在城市中希望可以有更多的表演空間」。

(點新聞記者周傾芫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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