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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找數|「屠龍」案槍手稱被「老獨人」洗腦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其他激進團夥策劃於2019年12月8日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警員案,控方昨日(17日)傳召第三名從犯證人、在本案中涉充當「槍手」角色的蘇緯軒作供。據蘇緯軒供稱,他在2014年約14歲時因「打war game」認識熟悉槍械的男子Stephen,Stephen在非法「佔中」、旺角暴動和修例風波期間,向他灌輸「港獨」和「武力抗爭」主張,並邀蘇緯軒當助手。Stephen偷運槍支入境,安排蘇在「殺警計劃」當槍手,在計劃失敗後,還安排蘇到大埔翠屏花園一單位逃避警方追緝,其後蘇在大埔被警方拘捕,他曾拔出手槍向警員開槍拒捕。

蘇緯軒昨日供稱,他中五畢業,2019年案發時年約18歲,曾做過兼職救生員。他確認於2019年12月20日被捕,2020年6月15日簽署無損權益口供,同年10月3日承認串謀謀殺罪、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和意圖抗拒合法逮捕而使用槍械及彈藥罪。

他稱從小到大都喜歡槍械及「打野戰」遊戲(war game),2014年時年約14歲,在facebook認識比他年長約十歲的Stephen,對方槍械知識豐富,兩人志趣相投,蘇對其深感敬佩。

蘇緯軒指,由Stephen口中得知當時「佔領中環」事件。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發生涉及「本土民主前線」的暴動,其間二人討論政治議題,一年多的耳濡目染下,蘇當時向Stephen表示同情和支持暴動者。

當日大埔翠屏花園開槍案疑犯被捕(左圖),探員在其身上檢獲一支手槍。(資料圖片)

誘「武力抗爭」 指示接洽吳智鴻

在2017年一次「打野戰」遊戲後,Stephen向蘇緯軒提出香港「自由」、「獨立」的理念,主張以「武力抗爭」來爭取香港人的「自決權」,又形容旺角暴動為「偶發性暴動」,不可能達成目標,而是需要計劃一隊人「抗爭」,蘇緯軒當時表示同意Stephen的政治理念及計劃。出於對蘇緯軒的信任,加上蘇對槍械有認識,Stephen邀請蘇當他的助手,因Stephen考慮「抗爭」涉大量違法活動,二人遂轉用Telegram溝通。蘇形容:「對於當初年輕嘅我非常吸引……我冇可能拒絕。」

蘇緯軒憶述,2019年6月修例風波期間,Stephen稱認識兩名打算用槍的「勇武」分子,蘇緯軒便按Stephen指示與本案同謀者吳智鴻和另一人會面,兩人交換聯絡方式。蘇緯軒稱,得悉Stephen在2018年成功偷運許多槍入境,並且進行交易,把3支手槍交予吳智鴻一方。蘇緯軒指,連同早前3支手槍,Stephen共安排約6支手槍、一支步槍到港。

2019年10月1日,有「示威者」中槍,Stephen認為警方武力程度「升級」,「示威者」用實彈還擊屬「無可厚非」,遂開始構思使用彈藥的計劃。Stephen其後安排蘇緯軒任「槍手」角色,讓陳玉龍轉交以上武器予蘇緯軒。Stephen曾稱吳智鴻一方某晚會前往試槍,但他們對槍械欠缺認識,叫蘇緯軒到場指導,但蘇發現試槍地點是熱門夜行路線,出席便是「博拉」,但由於Stephen自從在2018年牽涉一宗案件後,對身邊的人懷有非常重的疑心,蘇緯軒不願拒絕,只好在試槍前約兩小時前向吳智鴻稱沒空出席。11月底,Stephen有初步提出「殺警計劃」,其後蘇緯軒自行向吳智鴻確認計劃。

蘇緯軒續稱,2019年12月8日得悉同案其他人被捕,而自己又有槍械彈藥,遂在Stephen安排下租用大埔翠屏花園一單位「避風頭」。

大埔開槍案 手槍來自Stephen

控方播放蘇緯軒在大埔翠屏花園對出行人路被捕片段,蘇緯軒指當時身上攜有P80半自動手槍,與女友鍾雪瑩同行,有兩名便裝男子在背後快速接近蘇緯軒後表明警察身份。蘇緯軒稱,他無法確定對方真實身份,以為是傷害自己的人,便向兩名男子方向開一槍。其後蘇緯軒被制服,有警員將手槍踢開。控方展示涉案槍械照片指,事後彈匣內尚有14發子彈。蘇緯軒稱,該手槍是Stephen輾轉交給他,又稱被捕前計劃逃往台灣,Stephen則為他安排金錢等應急物品。蘇緯軒稱,Stephen沒因本案被捕。

稱手槍部件美國網購 長槍500米內命中無難度

當日疑犯被捕後,警方在搜屋期間檢獲一支AR15長槍及逾200發子彈。(資料圖片)

蘇緯軒2019年12月20在大埔被捕,除了他身上攜帶的P80半自動手槍,警方另在蘇緯軒藏身的翠屏花園單位搜出槍械彈藥。蘇緯軒昨日供稱,當中包括一支連8倍瞄準鏡的AR15步槍、 5個30發步槍彈匣、一個60發步槍彈匣、兩個手槍彈匣及避彈衣等。

辯方問蘇緯軒,12月8日前他沒有到灣仔的大廈天台射擊地點觀察,不知道樓高有多少層?蘇緯軒稱,預計天台有一定高度,根據過往經驗,500米內擊中人或目標沒有難度,另他在外國靶場有使用過真槍,但從沒有射擊人。他供稱,在單位內被搜出的長槍由不同品牌的組件組成,某些屬AR15,故整支槍也可以稱為AR15,另外,該長槍經改裝後,扣下扳機可連續發射子彈,直至彈藥耗盡。而AR15步槍上配有瞄準鏡,可放大目標8倍。

當日被搜出的長槍由不同品牌的組件組成。蘇緯軒稱500米內擊中人沒有難度。(資料圖片)

蘇緯軒解釋,他被捕時使用的P80半自動手槍,是由美國網購槍械零件再自行組裝,其中火控組件有兩個可用來插的洞口及pin(別針),購入時該兩個洞口為實心,故根據美國法例,上網購買無須背景審查及登記,但商家會附送一個鑽頭鑽開洞口,鑽開後便可以自行安裝。他續稱,手槍配備中空彈,步槍則配備普通子彈。他解釋兩者分別,中空彈彈頭前端向內凹陷,呈不規則狀,發射速度和穿透力較低,發射時較大機會變形或擴張,並停留在人體內翻滾、破碎或擴張,所造成的傷口較大。至於普通子彈表面光滑,速度和穿透力較高。

蘇揚言不想親身落場 「怕遭報復」僅表面上參與

控方昨日在庭上引述蘇緯軒和吳智鴻在12月8日行動前的對話,蘇表示「so sad無彈」;吳回應「其實30飛乜都打晒」等。蘇緯軒解釋,當時正商討行動內容,並稱早在10月時知悉「殺警計劃」,至12月「比較唔想實際親身參與個計劃」,當時藉詞彈藥不足,又指警方會在遊行日子在主要交通地點設置路障,擔心難以將槍械運至港島,嘗試在較尷尬的時刻,提出令吳無法拒絕的藉口,以推遲計劃。

蘇緯軒昨日供稱,據其所知的「殺警計劃」,原定在12月8日當遊行隊途經軒尼詩道時,沿途放置一大一細炸彈,分別內藏20公斤及兩公斤ANFO炸藥,並附有鐵釘以增強殺傷力。大炸彈會放在軒尼詩道以西,細炸彈則放在以東位置,並由他本人在軒尼詩道大廈高處射擊。

蘇稱,預料警方防線會由西向東推進,即由警察總部方向推向維園方向,若經過大炸彈時暫不行動,待警方行至細炸彈位置時,會先引爆細炸彈,相信屆時警方「邊度嚟就會邊度走」,沿路退至大炸彈位時,再引爆大炸彈。引爆後,蘇會向撤退的警員開槍,迫使他們返回大炸彈位置,當時理應有多名警員受傷甚至死亡,之後將有另一班人前來「執槍」,以供在日後「示威」或其他事件中使用。

藉詞缺彈藥有路障 促推遲計劃

控方引述蘇緯軒與同謀者吳智鴻於2019年11月30日的對話,當中蘇稱「唔係唔打,想第一波盡殺……全世界weapon free」,及至12月4日兩人討論「drop zone」,蘇稱「喺度放低我,之後可以自由走,即刻停埋一邊燒又得。」蘇解釋,當時與吳商討逃走路線,打算於行動後在軒尼詩道撤離,由車手接載至清水灣。蘇緯軒稱,自己只是表面上參與,因退出行動「唔俾警察拉,都一定俾佢(Stephen)搞」,擔心會遭殺害。

蘇緯軒稱,行動前夕與吳智鴻的對話,回應吳指屆時現場環境混亂,「我無辦法一槍瞄準一個慢慢打落去」,又指自己居將軍澳,要運槍過海會遇到警方路障,定會被警方搜身,他當時以種種理由拒絕,是想推遲計劃。當時吳未有明確答覆,只叫蘇緯軒「早啲瞓」,故蘇有信心已足以令計劃延遲。蘇緯軒在回答辯方提問時指:「你話我由頭到尾對計劃非常反感,我講唔出,但親身落手執行計劃,我就係非常唔願意嘅。」

(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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