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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部署「殺警計劃」槍手「縮沙」 「怕遭報復」 僅表面上參與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其他激進團夥策劃於2019年12月8日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警員案,控方昨日傳召第三名從犯證人、在本案中涉充當「槍手」角色的蘇緯軒作供。據蘇緯軒供稱,他在2014年約14歲時因「打war game」認識熟悉槍械的男子Stephen,Stephen在非法「佔中」、旺角暴動和修例風波期間,向他灌輸「港獨」和「武力抗爭」主張,並邀蘇緯軒當助手。Stephen偷運槍支入境,安排蘇在「殺警計劃」當槍手,在計劃失敗後,還安排蘇到大埔翠屏花園一單位逃避警方追緝,其後蘇在大埔被警方拘捕,他曾拔出手槍向警員開槍拒捕。

控方昨日在庭上引述蘇緯軒和吳智鴻在12月8日行動前的對話,蘇表示「sosad 無彈」;吳回應「其實30飛乜都打晒」等。蘇緯軒解釋,當時正商討行動內容,並稱早在10月時知悉「殺警計劃」,至12月「比較唔想實際親身參與個計劃」,當時藉詞彈藥不足,又指警方會在遊行日子在主要交通地點設置路障,擔心難以將槍械運至港島,嘗試在較尷尬的時刻,提出令吳無法拒絕的藉口,以推遲計劃。

蘇緯軒昨日供稱,據其所知的「殺警計劃」,原定在12月8日當遊行隊途經軒尼詩道時,沿途放置一大一細炸彈,分別內藏20公斤及兩公斤ANFO炸藥,並附有鐵釘以增強殺傷力。大炸彈會放在軒尼詩道以西,細炸彈則放在以東位置,並由他本人在軒尼詩道大廈高處射擊。

蘇稱,預料警方防線會由西向東推進,即由警察總部方向推向維園方向,若經過大炸彈時暫不行動,待警方行至細炸彈位置時,會先引爆細炸彈,相信屆時警方「邊度嚟就會邊度走」,沿路退至大炸彈位時,再引爆大炸彈。引爆後,蘇會向撤退的警員開槍,迫使他們返回大炸彈位置,當時理應有多名警員受傷甚至死亡,之後將有另一班人前來「執槍」,以供在日後「示威」或其他事件中使用。

控方引述蘇緯軒與同謀者吳智鴻於2019年11月30日的對話,當中蘇稱「唔係唔打,想第一波盡殺……全世界weapon free」,及至12月4日兩人討論「drop zone」,蘇稱「喺度放低我,之後可以自由走,即刻停埋一邊燒又得。」蘇解釋,當時與吳商討逃走路線,打算於行動後在軒尼詩道撤離,由車手接載至清水灣。蘇緯軒稱,自己只是表面上參與,因退出行動「 唔俾警察拉,都一定俾佢(Stephen) 搞」,擔心會遭殺害。

蘇緯軒稱,行動前夕與吳智鴻的對話,回應吳指屆時現場環境混亂,「我無辦法一槍瞄準一個慢慢打落去」,又指自己居將軍澳,要運槍過海會遇到警方路障,定會被警方搜身,他當時以種種理由拒絕,是想推遲計劃。當時吳未有明確答覆,只叫蘇緯軒「早啲瞓」,故蘇有信心已足以令計劃延遲。蘇緯軒在回答辯方提問時指:「你話我由頭到尾對計劃非常反感,我講唔出,但親身落手執行計劃,我就係非常唔願意嘅。」(原文: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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