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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找數|劉佩凝7次轉賬共24.5萬元交「屠龍隊長」

警方在屠龍案中檢獲一支P80型號手槍及大批子彈。(資料圖片)

香港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其他激進團夥策劃於2019年12月8日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警員案,昨日(24日)續在香港高等法院審訊。控方傳召一名財務專家作供,分析協助運作「育龍」為「屠龍小隊」籌集資金的女被告劉佩凝、「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及另一男子的戶口交易紀錄和資金流向,確認劉名下戶口獲大批小額存款,曾向黃分7次轉賬共24.5萬元。另有轉賬入劉戶口的部分存款,備註上寫有煽動「反抗」的字句。

法證會計師李騰耀昨日以財務專家身份作供,他在控方提問下確認為本案撰寫了長達112頁的會計報告。該報告分析涉案9個銀行戶口,包括陳奧文持有的中國銀行、馬會及滙豐銀行戶口,劉佩凝持有的馬會、PayMe及恒生銀行戶口,以及黃振強持有的滙豐銀行、馬會及PayMe戶口。報告中的重點檢視時間為2019年8月1日至12月9日,記錄各戶口資金的進出流向。

警方在屠龍案中檢獲的其中一支手槍及多個彈匣。(資料圖片)

備註上寫有煽動「反抗」字句

控方引述報告指,當中劉佩凝的馬會戶口於2019年9月26日開立,至同年12月涉及約206筆存款共逾37.3萬元,至同年12月7日戶口結餘為1.4萬元,而35筆提款與存款數目相若;劉的PayMe賬戶在2019年10月存款總額約14萬元,翌月交易宗數急升,存款金額增至逾21萬元。

報告亦顯示,2019年11月4日至12月4日,劉曾以其恒生戶口分成7次向黃振強轉賬共24.5萬元;另有人轉賬入劉的戶口時,備註中寫上「香港人反抗」的煽動字句。

黃振強馬會輸11萬元無法追蹤

至於黃振強的其中一個戶口則顯示,在2019年8月1日至12月9日的存款數目達66萬元,比1月至7月總額高出5倍。在被告嚴文謙的代表律師梁鴻谷盤問下,李騰耀確認報告顯示只有一筆匯款涉及嚴文謙,即2019年8月29日從黃振強的戶口匯出3,000元予嚴。報告又顯示黃振強於2019年8月1日至12月9日在馬會輸了約11萬元,辯方問若黃使用現金在馬會交易,是否無法追蹤,李騰耀同意。

在代表被告劉佩凝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下,李騰耀稱警方有向他提及Tg頻道「育龍」於2019年11月成立與眾籌相關,但不清楚頻道由誰管理、營運至何時以及用途等,亦沒有獲告知眾籌與恐怖活動有關,警員亦「無話資金流向分析要同眾籌拉上關係 」。

馬維騉又引述報告指,報告顯示陳奧文的戶口只與劉佩凝及黃振強有一次聯繫,即曾轉賬約4萬元予劉,但未曾轉賬予黃?李同意。馬續指,早前有證供提及劉向「家長」提供陳的馬會戶口,而根據該戶口紀錄,似乎與庭上證供的說法脗合?李指可如此理解。

馬另提及,根據劉的儲蓄戶口紀錄,有超過93%屬1萬元以下存款,此模式反映劉的戶口曾獲多筆小額存款?李同意。馬再問,劉於2019年9月、10月已獲200多項入賬,是否早於當時已有「眾籌模式」,李認為「符合眾籌現象,但並非一定是眾籌」。

(來源:香港文匯報 記者: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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