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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反詐騙拘301人涉款逾3億 23歲男涉80宗假冒官員案落網

方志堅陳述「淺岸」案情結果。(直播截圖)

【點新聞報道】為加強打擊詐騙罪行,新界南總區刑事部於6月17日至7月3日,聯同總區內其他警區,進行代號為「淺岸」大型打擊騙案及洗黑錢罪行的行動。行動中共拘捕301人,涉220宗詐騙案及洗黑錢案,涉及騙款超過3.7億元。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方志堅講述案情時表示,是次行動中,警方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串謀詐騙」及俗稱「洗黑錢」等罪名,拘捕223男78女,年齡介乎18至79歲。他們報稱職業包括地盤工人、售貨員、侍應及無業等。行動一共偵破220宗案件,騙案類型涉及網上買賣騙案、假冒內地官員騙案、假冒客服騙案、投資求職騙案、網上情緣騙案等。今次行動所偵破案件,涉及總損失金額高達港幣3.7億元,警方成功凍結超過港幣300萬的騙款。行動中,警方同時檢獲一部手提電腦、一部打印機、兩個偽造印章、49份偽造文件,及15部手提電話等。

警方除拘捕詐騙團夥骨幹成員之外,亦拘捕不少傀儡銀行戶口持有人,他們為了一千幾百的金錢利益,不惜將自己個人資料,或自己開納銀行戶口的使用權及操控權,悉數售賣予詐騙集團,協助犯罪分子收取騙款,以及清洗各種騙案的犯罪得益。警方將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以「清洗黑錢」罪名檢控傀儡銀行戶口持有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港幣500萬及監禁14年。

刑事總部警司姚永勤指出,警方留意到近期有多宗「假冒內地官員」騙案,受害人不約而同地墮入相同的欺詐陷阱。案情顯示,今年6月,本案受害人先後接獲兩名假冒內地官員電話,指稱受害人涉及內地洗黑錢案件,要求受害人配合調查。其間受害人需要每日定時以通訊軟件向假冒的「內地官員」報告行踪,以換取不需到內地協助調查的安排。受害人因為害怕到內地時會被拘捕,所以答應騙徒監視要求。其後,騙徒通知受害人到指定地點等候「特勤人員」。

根據指示,受害人稍後時間接觸到一名身穿西裝男士。他向受害人出示一張偽造的「內地協警工作證」,並且以普通話介紹自己是所謂的內地檢察院「特勤人員」,指示受害人需要簽署「保密協議」,並且拍攝照片作實,聲稱作成為調查的記錄。在簽署「保密協議」過程中,特勤人員甚至準備一些偽冒印章,並蓋印於「保密協議」之上。

數日後騙徒向受害人表示,如果不想被捕,可以用轉賬的形式繳交保證金作資產審查來證明自己清白,並承諾該些款項會在調查完畢時歸還。於是受害人就將合共港幣33.5萬元轉賬到騙徒戶口。受害人再三回想並懷疑受騙,於是報警。新界南總區刑事部對是宗案件作深入調查,並於「特勤人員」再次約見受害人時將他當場拘捕,被捕人為一名23歲本地男子,職業為電腦程式員。

調查發現,被捕人持有超過80張已簽署的所謂「保密協議」,而最早的一宗案件是發生於2023年12月。透過「保密協議」上有限資料,警方已成功聯絡40名受害人作進一步調查。根據調查所得,暫時所涉及騙款超過港幣1,700萬元。警方呼籲市民,如果曾經與所謂內地「特勤人員」的人簽署過類似保密協議,請盡快與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聯絡,電話:3661 1170;3661 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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