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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找數|「屠龍」案李家田聲稱留隊因盼獲資助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其他激進團夥策劃於2019年12月8日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警員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繼續審訊。辯方指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獲法律意見決定不作供,被告李家田則選擇自辯指出於窮困貪小便宜,希望持續獲得「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資助,以及擬發掘示威者「故事」製作紀錄片,才一直留在「屠龍小隊」,並對黃言聽計從。

被告張銘裕及嚴文謙昨日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任何證人;代表被告張俊富的大律師李國輔則就黃振強早前否認張俊富曾於2019年12月7日晚,以參與示威時受傷未癒為由不出席翌日的「大行動」,傳召瑪嘉烈醫院時任駐院醫生陳與褀(音譯)作供,陳確認張俊富於2019年12月8日曾到急症室求診,左後小腿表層擦損、紅腫,應是傷口導致的細菌感染。

選擇自辯的被告李家田則稱,中六畢業後在浸會大學修讀電影系高級文憑,主修攝影與燈光,曾拍攝紀錄片,但因欠交最後一期學費而未能畢業。他又稱自2019年6月9日開始,經常留守示威中捕捉畫面製作紀錄片。同年8月5日,他到荃灣欲了解有示威者被黑社會斬傷事件,因而認識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和黃振強,並與黃最熟。其後他獲加入Telegram「荃灣示威群組」,該群組則慢慢演變成「屠龍小隊」。

李揚言有錢收所以言聽計從

李家田稱因自己全面參與製作紀錄片,無時間工作好窮,黃振強則經常請成員吃飯,又出錢資助成員。李承認貪小便宜,因黃資助他是他繼續留在「屠龍小隊」的原因之一。黃振強曾請他吃飯,2019年10月請他和成員到澳門,更提供2,000元讓他賭錢、買衣服等,他當時感到「好開心,有人肯畀錢我令到我有呢個娛樂」。李同意自己對黃的指示言聽計從,會盡量滿足對方,包括曾應黃要求剪輯一段「屠龍小隊」精華片段。

對於早前庭上提到李家田及張銘裕等曾到西貢試槍,李解釋是黃振強私訊他要求陪到西貢行山,並無提及試槍和炸藥,直至2019年11月16日與頂替黃的張銘裕和其他人到西貢,他亦兩度被張銘裕叫行遠啲,一段時間後再把他叫回,他並不知道各人曾前往哪處和做什麼,他亦沒有取過槍。

李家田又稱翌日下午他前往理大暴動現場入去拎故事,他沒有接觸示威者,只透過第三身觀察,直到18日凌晨離開理大。

(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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