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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政權案|余慧明求情變政治宣言 法官斥毫無悔意

【點新聞報道】「35+顛覆政權案」31名被告審前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4名被告經審訊後於今年5月底被裁定罪成。45名罪成的被告,6月25日起分批求情。法庭今早(11日)處理余慧明的求情,代表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於法院讀出余慧明的親筆求情信,內文稱「我仍然認為透過在立法會投票表決來改變建制秩序全無過錯」,三名法官隨即打斷,法官陳慶偉質疑這不是求情,而是發表政治宣言,直指余慧明沒有悔意。

代表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在求情時聲稱,由於余慧明沒有出席任何協調會議及選舉論壇,因此對戴耀廷的「35+顛覆」計劃及所謂「初選」認知不多;在國安法生效後,戴耀廷於2020年7月9日的記者會中公開強調其「35+顛覆」計劃及所謂「初選」合法,從而導致余誤信戴的計劃合法。

石書銘其後又讀出余慧明撰寫的求情信,内文指「就算直到今日,我仍然認為透過在立法會投票表決來改變建制秩序全無過錯……」,朗讀期間即被法庭喝停。法官陳慶偉直言,「這不是求情信,這是政治言論,不要在我的法庭內朗讀」。石書銘辯稱,信件可協助法庭理解余為何犯案,法官李運騰則表示信件内容對求情完全沒有幫助,而法官陳慶偉亦指信件内容只能反映余慧明毫無悔意,惟法庭不會要求被告有悔意,因為這是被告個人選擇。

法庭表示,石書銘理應提出可以協助法庭決定是否減刑的理據,若沒有相關理據,石可選擇不作求情,不應客人要求說什麽就在庭上說什麽。石其後表示余在「35+」顛覆計劃的參與程度相對較低,因此建議以「積極參與者」中較低刑期作量刑起點,或將其歸為「其他參與者」。

石書銘稱,余慧明參與程度低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當時余很有可能會被取消參選立法會的資格,因此無法繼續犯案,法庭則質疑石的説法能否作求情理由,並表示若被告沒有被取消參選資格,律師就會指該被告立場不激進;若被告被取消參選資格,律師又可指被告參與程度有限,因此認為辯方的陳詞互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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