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其他激進團夥策劃於2019年12月8日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警員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繼續審訊。作供的被告李家田繼續接受控方盤問,對於李以天主教形式宣誓作供,李承認未有完成確認教徒身份的程序,控方質疑李不能用聖經宣誓。就李家田聲稱他被捕後受到武力對待,控方指根據紀錄,李家田在投訴後拒絕拍攝傷勢照片及前往驗傷。
控方代表大律師周凱靈盤問李家田時稱,李作供時以天主教形式宣誓,並聲稱出生後領洗,問到李有否完成堅振聖事(即嬰兒受洗後,於長大再確認教徒身份的儀式),李稱沒有完成,亦不知道有這個程序。
他解釋,自己兒時曾向母親表示想領聖體,但母親回應「大個啲先」。控方質疑:「嚴格嚟講,你不能用《聖經》宣誓?」李答稱不知道,另確認在基督教學校讀書,控方質疑學校既然得知李是天主教徒,「人哋照畀你讀書?」李回應:「我唔明有咩問題。」
對李家田早前供稱,2020年6月11日被捕時被數名警員武力對待,導致他在錄影會面期間感到驚慌,又擔心連累母親云云。控方昨日追問李家田,指其母親自他被捕後已離開香港,直至過世也沒有回香港,追問李為何仍感驚慌,李聲稱擔心警察「告我多啲罪」。
法官張慧玲追問:「你話驚離開懲教處會有報復式待遇,如果驚,應該唔講……你又講咗喇……咁即係驚定唔驚?」李家田稱「直到𠵱家仲係驚嘅」。張官再不解地問到,既然感到害怕,「但係𠵱家你講咗……咁即係點?」李回應稱:「我驚但係我都仲要講,因為我要畀所有人知道,警察係會點做嘢嘅,同埋我相信法庭可以畀到一個公義我。」(原文:香港文匯報)
收藏
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