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文員涉於今年3月至4月期間,在多輛巴士的椅背寫上有煽動意圖的字句,早前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三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以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19日再訊,以待與控方商討控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遂批准申請,其間被告無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被告鍾文傑(29歲,報稱文員)被控三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在庭上表示,本案已完成調查,可以進行答辯,但辯方大律師關文渭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19日再訊,稱正與控方商討控罪:「我哋個商討進行緊,有信心最後嘅結果並不需要審訊。」蘇官在控方不反對下批准辯方申請,並指如果屆時無須審訊,辯方須於9月9日前呈交求情文件及相關案例。(原文: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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