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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車北上「交強險 」保費差異四成 消委會籲加購「商業險」

消委會提醒,「交強險」雖能符合內地法定保險的最低要求,惟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其保障範圍及保額或不足以應付賠償責任。(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港車北上」實施逾年,要求包括車輛必須持有「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下稱「交強險」)。消委會檢視12間本地保險公司的「交強險」及選擇性附加險「車輛商業保險」(下稱「商業險」),發現全部「交強險」責任賠償額均是內地最低法定要求的20萬元人民幣,包括導致他人遭受人身傷殘或死亡(最高賠償額為18萬元人民幣)、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額為18,000元人民幣)及引致他人財產損失(最高賠償額為2,000元人民幣),且保障範圍無差別,而年度保費則最多可相差近4成。

消委會發現,撇除1間沒有於官網獨立列出「交強險」保費的公司,其餘11間的6座以下車輛的「交強險」年度保費由832港元至1,159港元;68座車輛則由963港元至1,342港元。各保險公司於兩個類別的保費均相差近四成,而年度保費最平的是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及立橋保險,兩間公司年度的保費相同,且同屬兩種車輛最便宜。

目前消費者在獲發內地牌照前,必須先購買「交強險」。在「等效先認」政策下,申請人可在其車輛的香港法定汽車保險保單有效期內,添加等同內地「交強險」的「等效先認」保單,整張保單由同一家香港保險公司發出,方便申請人毋須分開購買兩地保單。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陳建年提醒,「交強險」雖能符合內地法定保險的最低要求,惟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其保障範圍及保額或不足以應付賠償責任,故建議市民可積極考慮一併購買非強制性的「商業險」產品,包括「第三者責任」及「車上人員責任」兩項計劃。

陳建年認為,觀乎是次調查結果,「等效先認」計劃下的「第三者責任」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保障額仍有可提升的空間,冀望業界、有關監管機構及政府部門能加快優化現有的「等效先認」保險產品,並積極考慮開拓更多元化、保額更高的車保,為期望購買更高保障的消費者提供選擇。

保險業聯會回應,不同保險公司會按照承保及賠償經驗、風險承擔能力、售後服務等因素決定保費水平,故即使保障水平類近,相關保費也會有所不同。而透過香港保險公司購買「等效先認」保單,於內地出現意外需要索償時,以聯繫相關內地保險公司作即時處理;回港後的後續跟進,可以交由香港保險公司處理,不需要自己跨境跟進,給車主或司機帶來更多便利。

保聯續稱,早前有香港車主在內地發生交通意外,及後在意外中受傷的港人於香港法院提告,最後香港車主需要為內地發生的交通意外向港人傷者作出大額賠償。為免因類似意外而導致需要承擔重大的財務責任,香港車主亦應考慮投保有關跨境車主責任保險一類的延伸保障,以保障香港車主及/或司機在中國廣東省境內發生交通意外而以能產生在香港的司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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