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日前接獲九龍啟德新區一名女子報案,稱其3歲女兒手背腰部出現瘀傷。經初步調查後,女子聘請的27歲外傭涉嫌虐兒被捕。同日,網上流傳一段近4分鐘的影片,內容有關一名5歲自閉兼智障的男童在今年6月懷疑被家中的外傭虐待,警方已拘捕該外傭。外傭虐兒事件不時發生,作為家長該怎麼做呢?
虐待兒童定義
本港法例雖沒有特別界定何謂虐待兒童;但根據社會福利署的定義,虐待兒童是對18歲以下人士作出危害或損害其身心健康發展的行為。
虐兒行為
所謂虐兒行為,泛指對兒童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令兒童身體受傷或痛苦(例如拳打腳踢、以物件擊打、下毒、使窒息、灼傷、搖盪嬰兒或照顧者假裝兒童生病求醫等),而且有明確的資料可以肯定或合理地懷疑這些傷害並非意外造成的。
檢視孩子是否受虐
1. 睡眠品質忽然變差,出現夜驚、怕黑、反覆作噩夢的現象。
2. 對陌生環境和生人警惕,變得非常依賴媽媽。
3. 原先開朗的寶寶,變得疏離和冷漠、時常發呆。
4. 過去原有的能力忽然退化,或是出現已經戒掉的壞習慣。
5. 不斷重複同一個遊戲或同一些動作。
6. 不願意回到類似的場景中去。
7. 出現尿床、拔頭髮等自傷行為。
8. 提到施虐者時,會有怪異舉動。
9. 忽然出現摔玩具、暴力遊戲等具有攻擊性行為。
虐兒所涉罪行
任何人士,包括外傭,對兒童施以暴力等同向成年人使用暴力,同樣是刑事罪行。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包含多項與非法使用武力相關的罪行,當中包括:
1. 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者,可處終身監禁;
2. 傷人/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者,可處監禁3年;
3.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者,可處監禁3年;
4. 普通襲擊可處監禁1年。
防止虐兒措施
■ 安裝閉路電視
由於工人大部分時間均與小孩在家獨處,專家建議家長在家中各處安裝閉路電視,讓家長清楚了解子女在家的一舉一動。根據私隱專員公署指引,在合理懷疑下,僱主可以放置隱蔽式的攝錄機七日(廁所除外),用作紀錄呈堂。
■ 多留意小朋友身體
家長平日亦要盡量親自和小朋友洗澡,以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檢查傷痕。另外,也多留意外傭與孩子相處情況,包括:
1. 是否很畏懼外傭,例如看見她時便躲起來或哭?
2. 是否不肯讓外傭替他洗澡?
3. 不肯讓外傭給他餵飯?
4. 小孩有否打罵外傭的行為?
5. 小孩是否喜歡與外傭打招呼或向她微笑?
6. 小孩是否喜歡跟外傭玩耍?
■ 不應授權外傭管教小孩
僱主不應授權外傭管教小孩,因為管教孩子應是父母的責任,不可假手於他人。 其次,這樣容易引起糾紛。小孩極可能不服從外傭的管教,以致影響他們的關係。外傭未必懂得何種方法最適合用來管教小孩。僱主亦絕對不應賦予外傭施行體罰的權力,因為體罰的程度及標準很難界定,若處理不當有可能會導致虐兒事件。
■ 小孩有傷到公立醫院驗傷
專家並提醒,若發現小朋友受傷,不要貪快帶他看私家醫生,而是到公立醫院急症室正式啟動機制驗傷,讓院方安排兒科醫生、社工、心理學家、警察等提供專家報告,在法庭上才有效力。
■ 家長應教導小孩尊重及接納外傭
僱主應以身作則,不要用貶義的名稱,例如「賓妹」,呼喝外傭。 首先僱主應禮貌地對待外傭,肯定她們的工作;同時,尊重她們那種願意承擔厭惡性以及繁瑣家務工作的精神,並且教導小教子視外傭如同姐姐或姨姨。
選擇合適外傭
僱主在聘請外傭前,先了解自身家庭的生活需要及期望,再與僱傭中介公司進行溝通,減少僱傭雙方之間的落差。另外,更可以預留時間與外傭進行會面,除了履歷上的經驗及技能,更可以了解她們的性格及態度。外傭屬於非技術專業人士類別,工作技能需要以工作經驗累積,並配合僱主家庭生活需要而作出調整。僱傭雙方應該保持開放、耐心的態度,讓雙方能適應工作內容及要求,為長遠僱傭合作關係建立良好基礎。
(來源:香港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