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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回應《立場》案 指香港媒體要做真正的新聞工作

【點新聞報道】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8日)赴沙角邨訪問,展開《施政報告》地區諮詢。結束後,李家超見記者並就前日《立場新聞》案表示,香港媒體要做真正的新聞工作,香港一向有的新聞自由獲得了保障。

李家超視察沙角邨後見記者。(點新聞記者周傾芫攝)

李家超呼籲媒體工作者遵守新聞道德,指庭審已經指明,被告並非執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與政府抗衡;他們利用傳媒平台發布煽動文章,以誤導市民,並非在做新聞工作,而是把新聞當成工具。李家超指《歐洲人權公約》亦指明,只有建基於事實的報道,方可得到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保障。他希望通過此次清晰的判決標準,讓以後大家對於法律原則更加清晰。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涉發表17篇文章以宣揚非法理念,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案件數度押後裁決,法官終於在上月底於區域法院裁定3名被告罪成,案件於本月26日作最終判刑——鍾沛權被判囚21個月;林紹桐被判囚11個月,惟考慮醫療原因,林紹桐被當場釋放。

(點新聞記者周傾芫報道)

更多閱讀:

(有片)鄧炳強:新聞自由前提是基於事實報道 想打「擦邊球」的人才會擔憂

《立場》案鍾沛權判囚21個月 官:被告並非執行傳媒工作而是參與「抗爭」 監禁為唯一合適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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