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新一期居屋今日(3日)上午8時正開始接受申請,直至10月23日晚上7時正為止,為期三個星期。為打擊公屋濫用,房委會已向住滿15年的全長者戶、入住剛滿兩年的非全長者戶、到期申報的富戶派發申報表,收到表格的租戶需於下月30日前交回表格,申報是否仍在「持續居住」。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住滿15年的全長者戶共有12萬戶,該些住戶無須申報是否擁有物業,只須申報居住情況、是否持續在該單位居住;如果並非住在單位而有特別原因便要申報,當局會酌情處理。
至於「持續居住」,羅淑佩解釋,一般指需要連續3個月在單位內居住,包括晚上在單位過夜。如有長者進出醫院比較多、搬往院舍甚至到大灣區養老,當局將有機制處理,並提供適應期;如長者在院舍或大灣區住得安樂,便可交還公屋單位;如他們日後想重返單位或回港,房署會盡量重新安排合適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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