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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整治網絡新聞亂象 不得擅用「新聞」「報道」等字

中央網信辦部署開展「清朗·整治違規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專項行動。(網信辦)

【點新聞報道】據「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消息,為進一步規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提升主流新聞輿論影響力,營造清朗網絡空間,近日,中央網信辦印發通知,部署開展為期3個月的「清朗·整治違規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專項行動。

中央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是次專項行動針對違法違規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行為,集中整治五類突出問題。

一是編發虛假不實新聞信息,使用與新聞信息內容嚴重不符的誇張標題,或者惡意篡改、斷章取義、拼湊剪輯、合成偽造新聞信息,誤導社會公眾;

二是借輿論監督名義,通過採編、發布、轉載、刪除新聞信息,干預新聞信息呈現或搜索結果等手段,威脅、要挾他人提供財物、開展商業合作,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是仿冒、假冒新聞網站、報刊社、廣播電視機構、通訊社等新聞單位,或者擅自使用「新聞」「報道」等具有新聞屬性的名稱、標識開設網站平台、註冊賬號、發布信息;

四是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範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布服務、轉載服務、傳播平台服務。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布服務資質,違規開展新聞採訪、發布新聞信息;

五是偽造、倒賣、出租、出借、轉讓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資質。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委託第三方主體運營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頻道等。通過不正當手段、虛假材料等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中央網信辦強調,各地網信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指導網站平台優化公眾賬號類別設置,專設「新聞類賬號」,並將審核許可資質作為開設新聞類公眾賬號前置條件。

此外,還要切實推動「持證亮牌」,通過網站平台、公眾賬號、應用程序、網絡直播等各類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均應在獲批服務形式的顯著位置明示主體名稱、許可證編號。

網信辦還表示,要督促網站平台優化算法模型和推薦機制,對新聞類賬號發布的高質量新聞信息優先推送。並要拓寬投訴舉報渠道,積極受理、核查處置相關違法違規問題線索,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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