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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航商總會成立 梁振英:推動香港成為現代航運中心

「港大和北大海商法雙碩士合作協議」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郭木又攝)

【點新聞報道】國家「十三五」及「十四五」規劃提出,支持香港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與華光海運控股執行董事長趙式慶牽頭成立「香港航商總會」(總會),今日(7日)舉行成立發布會,凝聚與貿易和航運相關的上下游企業,冀構建可持續生態圈,推動香港航運、金融、貿易聯動發展,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活動邀得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副主任尹宗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香港大學校長張翔、北京大學法學院教務主任徐曉穎等政商學界精英及業內翹楚等近百位嘉賓出席支持。

香港航商總會總顧問梁振英以前在不同場合曾將英國倫敦的航運中心地位與香港作比較,他今日再度指出,倫敦在沒有港口的情況下仍能成為最高產值航運中心,因為今時今日國際航運中心,已經不再以港口處理多少貨櫃論英雄。他認為香港與倫敦各有強項,而香港更有一些倫敦欠缺的優勢。香港的貨櫃碼頭具國際性、高效、活躍等特性,這是倫敦所欠缺的;香港面向國家的龐大市場,中國也是世界上一個主要的造船大國、航運大國和貿易大國,亦是倫敦缺乏的;此外,香港特區擁有的「一國兩制」優勢,也是香港航運業的獨特優勢。

梁振英指出,對香港航運業的全產業鏈和全生態充滿信心。(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郭木又攝)

梁振英指出,對香港航運業的全產業鏈和全生態充滿信心。國家「十三五」、「十四五」規劃都明言支持香港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同時,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就要求「提高航運保險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務水平,推進海事仲裁制度規則創新」,以及「完善促進海洋經濟發展體制機制」。針對香港的發展方向,他認為面向國家所需,發揮好香港獨特優勢,結合好內地力量,補鏈補板,完善國家的航運生態圈,同時邁向價值鏈的高增值端。

梁振英稱,「我們要登高望遠,用好這些優勢,要集中力量辦大事,辦實事,要在航運界、貿易界、金融界、專業界、教育界、家長和青少年之間做好解釋說明,同向發力,助力國家早日完成建設海洋強國、維護我國海洋權益的宏大目標。」

梁振英擔任香港航商總會總顧問。(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郭木又攝)

香港航商總會創會成員及主席趙式慶表示,成立香港航商總會希望透過凝聚與全球貿易和航運相關的上下游企業,協力構建可持續的生態圈,令香港可以更有效地發揮自身的作用。成員單位除了有航運企業之外,還包括能源、大宗貨品、港口集團、金融機構、造船企業,以及以船級社、律師行、保險機構和船舶管理公司等為代表的高質量海事服務業。總會將會是一個重要的資訊交流和合作平台,讓會員機構在尋找更多商機的同時,推動香港「三大中心」的建設,促進經濟發展,並且為國家進一步邁向海洋強國和交通強國作出貢獻。

趙式慶還指出,成立總會具急切性,全球的經濟模式和貿易關係正在快速地變化。「如何在未來三、四十年裏,從一個原有的工業生產模式轉化成智慧型的經濟發展模式,並通過有效地使用可再生能源逐步邁向零碳目標,這將是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命題。站在航運界的角度,我看到了全球對清潔能源的熱烈渴望和迫切需求。我國巨大的生產能力以及在相關新科技上的掌握,正擁有解決全球能源轉型的可能性,香港在當中發揮很重要的角色。」

趙式慶呼籲,年輕人參與香港航運中心建設和發展。(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郭木又攝)

趙式慶又呼籲,年輕人參與香港航運中心建設和發展,能推動航運界高質量發展。很多年輕人對航運及相關行業較陌生,以為只可以運輸量衡量地方航運發展程度,不了解航運背後龐大的貿易和金融體系,以至高質量海事服務產業。香港作為國家的離岸金融和航運中心,同時具有成為國際能源及大宗貨品貿易中心的潛力,相信通過制度創新和注入新科技元素,能進一步加強及提升香港「三大中心」建設,形成以國際貿易為引擎、以金融加科技為交易手段、以航運為執行工具,「三位一體」的模型,推動香港經濟發展。

香港航商總會由航運產業鏈的翹楚,包括招商局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中遠海運(香港)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香港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香港)航運租賃公司、中國船級社香港分社、華光海運有限公司、金山輪船國際有限公司及山東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等多位企業代表共同發起,旨在為發揮香港獨特優勢,助力國家建設海洋強國及交通強國,同時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航運和貿易中心的地位。

港大及北大簽署海商法雙碩士合作協議

在今日的香港航商總會成立典禮上,還同時舉行「港大和北大海商法雙碩士合作協議」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為促進內地與香港的教育交流合作提供框架。除相關合作協議外,通過香港航商總會與香港大學及內地四所知名學府,包括山東大學、廈門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的合作,為中國乃至世界航運培育優秀人才。

根據協議,香港航商總會連同香港大學及內地頂尖大學共同推出:

1.香港大學與北京大學聯合培養雙碩士學位研究生,符合香港大學要求,頒發香港大學國際海商法碩士學位;

2.香港大學與廈門大學、山東大學合作招收國際海商法碩士研究生;

3.香港大學在與大連海事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普通法優才生培養的基礎上,擴大招收國際海商法優才生。

大會指出,香港在2020年獲得世界重要海運組織波羅的海海運工會認可,繼倫敦、紐約、新加坡之後,為國際海事第四仲裁地。然而香港要鞏固已有地位並向亞太區國際法律服務中心邁進,需要大量包括海商法在內的海事法律人才隊伍。同時,現代國際海事、海商法大部分都是基於普通法,香港特區作為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地區,在培養這方面人才有獨特優勢,能夠滿足國家對海事法律人才的需求。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莊程敏、蔡競文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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