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興銀
10月16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其任内第三份施政报告。施政報告提出多項政策措施,特別是在解決劏房問題上推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住屋問題一直困擾香港基層市民,現時約有11萬戶共21萬人居住在劏房,當中部分人士住的是「劣質劏房」,住屋環境和生活質量得不到保障。本屆政府決心改善這一問題。除了早前推出的多項舉措外,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增加青年宿舍宿位,支持青年購買資助出售房屋,更重要的是,為了解決劏房問題,政府決定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合標準單位名為「簡樸房」,取代劏房。
現時本港約11萬戶人家居住在劏房單位,顯示劏房有實際需求。而且,把原有單位改建為劏房後租金總收入會高出很多,業主有很大經濟誘因經營這類租賃。目前來說,政府適當的規管不是讓劏房立即「清零」,而是讓業主把劏房單位改建成符合標準的「簡樸房」,以滿足市場需求。不過,實際操作中可能還有不少問題需要留意。
首先,便是這11萬劏房單位的分布,政府是否完全掌握。政府要求劏房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不過劏房租管條例生效兩年多,截至今年3月底,差估署共收到29,354份租賃通知書。換句話說,提交租賃通知書只佔全港劏房大約兩成六,仍有約8萬個劏房單位政府並不掌握具體情況。這麼多劏房業主沒有登記,後期政府的執法就會更困難了。政府需要考慮檢討劏房租管條例,不光要罰款,甚至要考慮加強阻嚇性,確保劏房業主及早履行登記責任。
政府指,登記制度只接受現有的劏房單位登記,而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申請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才可出租,因此不需給予改建寬限期。不過,當政府不掌握全港劏房詳細情況的時候,哪些是現有的劏房單位,哪些是新的劏房單位,就更難分清了,變相導致部分業主可能模糊兩者概念,給執法工作帶來更多不確定性。
其次,便是劏房業主需要進行的改建及寬限期問題。政府訂立最低標準,取締不適切單位,估計約3萬「劣質劏房」單位不合規格須進行改建。政府指,法例會設寬限期,期間不就違法出租採取執法行動。寬限期設為多久?這個問題就不好回答了。寬限期設得短了,可能導致部分基層市民很快居無定所;寬限期長了,亦會導致劏房業主變相拖沓,繼續我行我素,影響問題解決。
同時,不符合規定的單位,改建費用不菲,現時一個單位改建動輒就需要數十萬元,「羊毛出在羊身上」,劏房業主一定會加租。有市民就直言,現時獨居、綜援戶面對劏房租金2500至3500元,已難以維生,如果將「簡樸房」定在8平方米,租金估計會上升至5500多元,這些住戶將無法負擔,最終會被「掃出街」。
再次,就是針對不合規劏房的執法問題。政府建議「簡樸房」的標準包括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等。政府強調,業主若出租不合標準的單位,須負刑事責任。針對3萬不合規的劏房單位,如何加強執法?哪個部門來負責執法?本身需要政府統籌考慮。
特首李家超提到,對違規放租業主的刑罰要具阻嚇性,他認為刑罰要以2年監禁為起點,亦可以是3年。相信做生意的人不想坐監,估計會有部分業主考慮改建成本高昂,以及擔心一旦違規負上刑事責任,陸續將單位還原,不再經營劏房,劏房勢必加租。那就會帶來新的問題,即是合標準和不符合標準的劏房業主都有機會漲價,變相令劏房住戶增加居無定所的風險。
最後,本港要解決劏房問題,重要的一環就是增加公屋供應,縮短輪候時間。李家超提到,11萬劏房戶中,有四成合資格並已經輪候公屋,另外有兩成住戶短期內會成為本港永久居民,亦可以申請公屋。整體而言,有約五成至六成劏房住戶是有機會上公屋。一方面,這些輪候公屋的人士,在輪候期間面對劏房加租,他們能否有更好的安排?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等能否滿足他們的需求?即使能滿足,他們也要面臨多次搬家的情況,勞神傷力。這些都需要政府去認真考慮解決。
另外,還有不少劏房住戶不符合輪候公屋的條件,面對劏房加租,他們可能需面對無家可歸的情況。幸好政府亦承諾,對於有些特別的個案,政府會做特別處理,不希望有人因為新政策而無家可歸,承諾會協助有需要個案找到居所,讓他們「有瓦遮頭」。
整體來說,政府淘汰劣質劏房的本意是好的,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還要充分考慮很多問題,確保好政策取得好的成效,實現「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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