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術
在新一份施政報告,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出制訂「簡樸房」出租制度,最快4年後逐步取締不合標準的劏房,預料3萬個現有劏房單位需改裝方可以達標,在過去兩日的討論,可見各界並不反對規管劏房,而問題在於安置,如果規管、取締了部分劏房,會令部分低收入人士流離失所,那麼良好的政策原意,可能會引起反效果。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在電台節目上強調,目前的公屋建屋量已逐漸克服頭輕尾重的問題,會針對特別個案處理,不希望有人因新制度而無家可歸。筆者認為,劏房問題在香港存在了數十年,要規管、解決是難事中的難事,特區政府有決心處理問題,社會各界應予以支持,一同為基層市民改善居住環境。
李家超表示,目前居於住宅樓宇劏房的11萬戶中,至少40%有資格申請公屋,另約20%將來居港滿7年亦合資格申請,相信在「簡樸房」出租制度的立法及執行過程中,已有不少新落成公屋單位容納現有合資格上樓的劏房居民,而政府會針對特別個案處理。對於有人擔心屆時「簡樸房」租金或被推高,李家超認為當環境轉變,供求平衡後,租金會相應反映現實,而目前已有合約保障租戶,要待新市場健康建立後,再討論及考慮是否需要訂立起始租金。
觀察過去兩日的新聞,筆者留意到政府處理劏房問題的討論點,首先落在「簡樸房」的名字上,筆者認為,如成功規管部分劏房後,給予合規劏房一個名字,有助於區別相關分間房是否合法、合規、合安全,叫做「簡樸房」、「分租房」等等,只是一個讓人容易分辨的名稱,坊間以此為「大話題」,似乎把問題放大了;更極端的說法,甚至指「改名就解決了劏房問題」,那就更不必要,因為問題重點,在於政府願意、主動解決問題,這需要決心,更需要莫大的行動力。
至於劏房戶會否因「簡樸房」而流離失所,關鍵就在公屋、簡約公屋以及過渡房屋的數量是否足夠,未來五年,香港有近19萬公營房屋落成,當中包括出租公屋、資助出售房屋,如果我們完全撇除以上部分數字,以簡約公屋、過渡房屋作計算,前者在未來幾年有3萬伙、後者則大約有2萬伙,如果要被取締的劏房有3萬間,即是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的數量足夠應付的。
假設以上數字是樂觀的想法,例如有劏房業主不改裝、不改建而直接退場,令要搬離的劏房戶數量更多,甚至迫近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的總數,筆者認為在不觸及新建正常公屋單位的情況下,政府可以考慮用收回來的公屋用作安置用途;在今年5月,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去年收回的公屋單位多達1.5萬多個,而往年每年大約1萬個。如果這些回收單位亦能用作安置遷出的劏房戶,這樣規管劏房、推出「簡樸房」,在新建公屋、簡約公屋、過渡屋加上回收公屋的組合下,筆者相信政府能應付。
規管劏房、改裝劏房再成為「簡樸房」,是極不容易的事情,不過難也是要做,社會各方有不同意見很正常,會質疑也很合理,不過,最根本道理在於,劏房問題是否要處理,基層住屋是否要改善,如答案是肯定的,社會就應該提出意見同時,支持特區政府。不做事的會被批評,少做事的都會被批評,願意、主動做事且願意承擔的政府,理應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