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偕其骨科醫生丈夫趙名宇,涉嫌去年4月在黃埔超市偷竊約1600元食物,被裁定盜竊罪名成立,各判罰款5000元。兩人不服裁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日(21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訴方指出,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兩人招認是出於自願;又指既然原審裁判官認為兩人毫無默契,即代表「夥同犯案」這個罪行元素存有疑點。高院法官在判詞中指,兩人在錄影會面紀錄中,回應自然,語氣平和,完全看不出是受到誤導或要配合警方;又指雖然自動付款機前的物品擺放混亂,但當中確實有9件貨物未付款,涉及金額約1600元。法官同意裁判官的觀察及分析,認為兩名上訴人清楚哪些貨物有無被掃描,有默契地共同進行盜竊。
早前控罪指,二人於2022年4月23日在九龍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10件食物,總值1632.8元。當日二名被告曾付款購買23件貨品,但是沒有就小玉西瓜、鹿兒島哈密瓜、日本國產雞胸及海膽等涉案10件貨品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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