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特首在施政報告提出致力提升香港在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的動能,建立「調解之都」,並在舊灣仔警署設立國際調解院總部大樓。這些都是善用香港普通法優勢,為香港的經濟確立新的增長點。律政司林定國接受《大公報》訪問時也說:「不希望劍拔弩張,其他解決爭議方法,對抗性較重一點,一定有人贏有人輸。如果打官司,除非是和解,否則總有贏輸。」
此議一出,立刻有「黃絲」媒體人跳出來問:是否也和2019年社運矛盾調解?筆者看後,不禁失笑。
首先,調解是基於爭議雙方各有退讓空間,也願意退讓。然而2019年黑暴「黃絲」的口號寸步不讓,哪來退讓空間?反而當時的特區政府有退一步,例如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便公開宣布「The bill is dead!」,這便是特區政府的靈活性。《逃犯條例》原意是讓我國境內、澳門特區、台灣地區和香港特區之間移交逃犯,有法可依。若沒有這法律的修訂,制度不完善,但不至傷筋動骨。故在攬炒派及其群眾有疑慮時,特區政府可以先擱置。縱使今天已完善了選舉制度的立法會,攬炒派已經絕跡,特區政府要再修例,再沒有當年的議會阻力,但特區政府也不提出。這其實是特區政府在不損原則下善意的表現。
那什麼是傷筋動骨?什麼是特區政府必須堅持的原則呢?那便是不容許「去中國化」,不容許高舉「兩制」但蔑視「一國」,不容許藉社會運動來侮辱國家,撥污國徽和扔國旗下海。香港的憲政基礎便是在「一國」之下設立的特區,不承認「一國」等同不認同香港是特區,和「港獨」無異。然而,黑暴「黃絲」卻對這類行徑視若無睹,甚至鼓勵。這又如何和解?
曾有一位高人說過:「在香港攪政治,關鍵問題是如何看待國家?」攬炒派由民主派蛻變而來,早年的民主派還是承認國家對香港的主權,只是在什麼是民主,有不同理解。但攬炒派則一味攬炒,意圖藉攬炒來搞亂香港,損害國家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2019年時被捕的黑暴,無一不是敵視國家的。就算是今天被起訴人士陳情時,通篇陳情信也絕口不提國家,好像香港和國家沒有任何聯繫似的。較近期的,便是當年被捕時才14歲的戴嘉平的陳情信。
另一個問題是:如何和解?「黃絲」當然是希望特區政府「劃線」,在某個日期後不再檢控已拘捕但未庭審的6000人。然而,這便會造成法律不公平。先前被檢控定罪的,有的已在服刑。這6000人因為搜證需時,或是其他原因而暫未被檢控;反而得以避過起訴。這會令香港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受質疑。「早審早坐牢,遲審可甩身。」誠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所言:這是令「違法事情合法化」 ,不符法治原則。
要打造香港成「調解之都」和與黑暴人士和解,完全是兩碼事。黑暴從來未想過讓步。今天「黃絲」提出這事,完全是想讓未庭審的黑暴「甩身」。這只是「黃絲」「賣慘」以保存實力,冀日後捲土重來之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