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一名休班男警去年聖誕節涉無牌駕駛及醉駕私家車,男警父親則因允許兒子駕車被控允許他人無牌駕駛。兩父子原本被控無牌駕駛、危駕、醉駕等10罪,其後被加控至24罪。今日(12日)兩被告於沙田裁判法院各判停牌兩年,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休班警入獄6個月、罰款15,500元,其父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500元。
鄭官判刑時指,該男警連續犯案,須判不止於3星期的監禁刑期,除判他停牌兩年、入獄6個月及罰款15,500元外,休班警亦需自費修畢駕駛改進課程。鄭官另指休班警父親因兒子犯案而受牽連,念他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判他履行社會服務令160小時及罰款12,500元。
首被告為26歲的男警姜淇傑,次被告為58歲的父親姜知勇,首被告現已被停職。首被告被控1項危險駕駛、6項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6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1項血液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下駕駛汽車罪。次被告則被控5項允許沒有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及5項允許他人使用沒有第三者風險投保的汽車。
案情指,2023年12月25日清晨,首被告在長青公路危駕私家車,致一輛的士避免相撞而煞停。警方指示首被告停靠並接受調查,但他無視警方,駕車逃向大欖隧道。首被告被警方追捕期間高速駕駛,並橫越雙白線12次,在青朗公路附近加速至時速170公里並失去蹤影,考慮到安全,警員沒再追逐。約兩小時後,警方在天悅邨截停身上帶酒氣的首被告,他當時並無持駕駛執照,警方隨即拘捕被告父子二人。據悉,事前男警曾多次接載PTU同僚工作,來往天水圍及位於大埔的新界北總區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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