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由於該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加上案件涉及的被告人數眾多,這次宣判備受外界關注。
當中提出計劃和所謂「攬炒十步曲」的戴耀廷判囚10年。另外同樣被指是初選組織者的被告;區諾軒囚6年9個月、趙家賢7年、鍾錦麟6年1個月。
另外;吳政亨7年3個月;袁嘉蔚4年3個月;梁晃維4年11個月;鄭達鴻6年6個月;徐子見4年2個月;楊雪盈6年6個月;彭卓棋6年6個月;岑子杰4年3個月;毛孟靜4年2個月;何啟明6年7個月;馮達浚4年5個月;黃碧雲6年6個月;劉澤鋒4年5個月;黃之鋒4年8個月;譚文豪4年2個月;李嘉達4年3個月;譚得志4年5個月;胡志偉4年5個月;施德來6年7個月。
朱凱廸4年5個月;張可森4年11個月;黃子悅4年5個月;伍健偉5年7個月;尹兆堅4年8個月;郭家麒囚4年2個月;吳敏兒4年5個月;譚凱邦4年3個月;何桂藍7年;劉頴匡4年5個月;楊岳橋5年1個月;陳志全6年6個月。
鄒家成7年9個月;林卓廷6年9個月;范國威4年2個月;呂智恆4年3個月;梁國雄6年9個月;林景楠5年2個月;柯耀林6年7個月;岑敖暉4年6個月;王百羽4年3個月;余慧明6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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