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久慧
本月19日,高院原訟庭就首宗「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作出判刑,45名被告罪有應得,普羅市民皆讚大快人心。其中,法庭判處首犯戴耀廷10年監禁,其餘各被告獲刑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此案案情嚴重,涉案亂港分子打着民主自由幌子,實則企圖顛覆特區政治體制,意圖癱瘓政府,令社會民生遭受重創,立心歹毒!
世界各國均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將意圖破壞、摧毀或推翻政權的顛覆分子繩之於法,以儆效尤。例如,美國去年重判衝擊國會山莊的「驕傲男孩」(Proud Boys)組織領袖Enrique Tarrio囚禁22年,英國判處攜帶十字弓意圖傷害女王的Jaswant Singh Chail9年徒刑。
但這些唯恐天下不亂的外部勢力對華明顯雙標,在「35+顛覆政權案」裁決出爐後,他們群起抹黑,不但惡意攻擊香港的獨立法治,污衊特區維護國安的正當行為,美國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更伺機發表所謂「2024年報告」,從多方面散布關於香港特區的失實言論,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極盡霸凌威嚇!
裁決當天,英國印太事務大臣Catherine West發謬論指香港國安法「侵蝕港人的權利和自由」,「法庭判刑清晰表明當局利用國安法將政治異議定為犯罪」云云,但諷刺的是,英方隨後重申明年初英國財相Rachel Reeves的訪華計劃,不會受裁決影響,可見僅為出口術幫亂港分子撐腰壯膽。
一向針對我國的所謂「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怎會錯過惡意攻擊的良機,錯誤地將戴耀廷等人意圖顛覆國家的邪惡不法行徑,漂白成「單純的投票選舉」,竟然添油加醋地抨擊香港司法,稱本港法庭的依法獨立裁決是「對正義的嘲弄」,表明「香港法治正急劇惡化」云云,簡直匪夷所思!歐盟外交事務與安全政策首席發言人Peter Stano亦加把嘴,抹黑「35+顛覆政權案」判決是對「香港基本自由、民主參與和多元化的又一次前所未有的打擊」。
反華立場鮮明的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共和黨籍眾議員Chris Smith不但試圖將中美經濟合作與案件掛鈎,亦要求拜登政府制裁參與「35+顛覆政權案」及「黎智英違反國安法案件」的本港法官及執法者。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的政治與經濟事務主管Roxie Houge亦出言譴責裁決,更美化眾被告為所謂「行使言論自由、表達政治觀點的個人」。
加拿大外交部長Mélanie Joly犯了與不少外媒輿論同樣的錯誤,謬指「35+顛覆政權案」涉案者只是倡議民主的參選者,並對各人的長刑期表示關切和不安。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除對涉案澳洲公民及其他被定刑者表達嚴重關切,更狂妄地要求廢除香港國安法,並作出所謂「停止打壓公民社會自由」的不實呼籲。
那些抨擊中國的「常客」當然不會閒着,發表大量指鹿為馬的抹黑言論。國際特赦組織中國區總監Sarah Brooks先爬上道德高地再抹黑,她竟說「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時代,健康的公民辯論、公共話語空間以及公民社會和政府之間的正常互動,有時甚至是摩擦,在香港都不再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而「人權觀察」中國副主任王松蓮的言論更荒謬,稱在香港參加選舉並試圖獲勝現在成了犯罪行為,可能會導致入獄10年,又指法庭的嚴厲判決反映本港「公民自由和司法獨立急劇下滑」。
對於外國勢力的群起圍攻,不僅特區政府發聲明強烈駁斥,我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也義正辭嚴地堅決反對西方國家干預中國內政,重申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基本原則,任何人都不能打着民主的旗號從事違法活動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我國駐歐盟使團亦發聲明,譴責歐方對他國維護國安說三道四。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不少愛國市民自發走上街頭,支持高院重判罪有應得的亂港分子。民意昭昭,據昨日《點新聞》採集2818個樣本的網上民調顯示,逾八成半受訪者支持「35+顛覆政權案」的法庭裁決,有高達85.2%受訪者認為涉案罪行嚴重,其中逾五成受訪者認為罪行非常嚴重,足見港人高度認同法庭裁決,亦對妄圖操控選舉並伺機實施禍港陰謀的亂港分子,深惡痛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