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將於明年5月1日實施,立法會財委會今日(22日)以舉手表決方式,在無人反對下通過335.519億撥款,用以推行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撥款將用於資助僱主25年,分擔取消「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長服金支出。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支持政府以財政支援僱主作為過渡政策,但他關注坊間很多人不明白對沖安排不設追溯期的意思,坊間甚至有流傳指在明年5月1日前解僱員工可以節省金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取消對沖安排生效後,僱主仍可繼續「對沖」僱員「轉制日」前服務年資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他形容僱主在轉制前「炒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強調員工是老闆的寶貴資產,留住員工對「荷包」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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