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聯同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共同舉辦「國家憲法日」座談會。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鄭雁雄在座談會致辭,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莫紀宏發表了演講。舉辦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對於全面準確領會落實憲法,尊崇憲法憲制威權,把握基本法立法原意,推動香港在法治軌道上應變求變,改革創新,由治及興,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追本溯源,香港「一國兩制」的獨特制度源自於國家憲法第31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第62條第14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的職權」,而基本法則是根據憲法第31條及憲法第62條,制定在香港特區實行的法律制度,憲法及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成為依法治港確保市民安居樂業的總章程。
憲法第62條第14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的職權」,從國家憲制層面明確規定了中央對香港特區擁有全面管治權,這是準確把握基本法立法原意,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憲制框架的基本前提,只有依據憲法,堅持「一國」主導「兩制」,才能真正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性優勢,才能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因此說,憲法是香港法治的核心,憲法不僅僅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也是治港安民的總章程。只有高度樹立憲法的威權,才能維護好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
鄭雁雄主任今日在座談會上強調,只有堅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堅定地維護國家安全,堅定地推進依法治港,香港的改革創新才有足夠的底氣。只有以改革創新精神不斷健全和完善特別行政區法律體系,香港的法治才能與時俱進,發展才能充滿活力。依法治港必須嚴格遵循憲法確立的有關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的憲制精神,在國家憲法規約下,依法有序地推動特區改革,用憲法與基本法的憲制精神不斷健全和完善特區的法治體系,讓基於憲法的特區法治體系在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維護市民福祉權利等方面體現出法治核心價值的核心作用。
憲法是國家意志的最高表現形式,更是國家法治的最高象徵,具有最崇高的法律地位,亦都是法律權威及法律效力的代表。香港邁向由治及興的光明前景,必須要堅持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的地位,堅決維護及貫徹憲法規定、憲法原則及憲法精神,積極主動樹立憲法的憲制性威權的崇高地位,讓國家憲法精神深入人心,讓市民通過國家憲法強化國家主權意識,強化國家安全意識,強化國家利益意識,強化國家大局意識,才能讓法治社會依法有序運作,才能凸顯國家憲法的憲制性、凌駕性主導地位與作用。
尊崇憲法就必須遵循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在特區積極響應中央識變應變求變的革新創新過程中,準確把握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治理的行政主導權與「愛國者治港」兩大憲制性原則,依據基本法有條不紊地推動全方位的改革,並在改革革新中,履行香港特區堅定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為助力強國建設,助力民族復興作出貢獻。
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共提出了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涵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家安全等方方面面,各項改革的內容都同香港發展繁榮息息相關,同港人的福祉息息相關,各項改革都為香港特區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創造了無限機遇。貫穿其中的主軸就是,特區要通過進一步的改革,發揮好「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推動特區各項事業發展繁榮的同時,為國家發展與強大作出新的貢獻,讓廣大市民擁有更大更多的獲得感、滿足感、幸福感,這也是國家憲法寄予特區管治者的義不容辭的憲制責任。
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重要時期,在特區由治及興的關鍵時刻,香港社會各界一定要增強憲法意識,維護憲法權威,鞏固好、發展好法治香港,時刻維護好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銳意革新創新進取,推動香港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壯闊征程中,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性優勢,鞏固並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實現特區更快更好更大的發展,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