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涉在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串謀詐騙聯交所、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涉及的犯罪得益逾4000萬元。詹父子等3人否認控罪,案件今日(9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練錦鴻裁定詹培忠父子及涉洗黑錢的女被告,全部罪成。
3名被告分別為:詹培忠(亞洲資源控股大股東)、詹劍崙(商人)、王蓓麗(無業)。詹氏父子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涉嫌在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期間,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會、股東及聯交所。案發期間,詹培忠是亞洲資源控股的大股東,詹劍崙則為主席。
王蓓麗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指她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財產,即由亞洲資源發行、本金金額為4200萬元的可換股票據,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本案原本尚有一名男被告馬鐘鴻,同樣被控兩項串謀詐罪,及一項洗黑錢罪,他提堂期間已潛逃,法庭已發出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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