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岩
醫管局昨日公布2023/24年年報,截至今年3月31日,該年度總收入近984億元,當中近892億元屬政府補助。同期開支近974億元,單是員工薪酬開支,即高達624億元;即該年度約有9.86億盈餘。該所謂的盈利略佔政府撥款的百分之一。作為由政府撥款營運的公營機構,醫管局一個機構的年度開支,幾乎已經全數承包了政府庫房的年度赤字。
儘管如此,醫管局該加的薪水一點也不少加,其中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排首位,該年度總薪金達686.7萬元,即月薪超過57萬元;較上一年度的655.5萬元,再加薪31.2萬元,加薪幅度為4.8%。另外,作為醫管局屬下二級機構的明愛醫院行政總監屈銘伸,年薪亦達573.6萬元,亦較上一年度多31.8萬元;港島西聯網總監李德麗,年薪亦有554.2萬元,較上年度加薪24.5萬元;新界東聯網總監鍾健禮,年薪達537.3萬元,同樣獲加薪16.4萬元;九龍東聯網總監楊諦岡的年薪,亦有529.8萬元。單計這五位高層薪酬,已達2881.6萬元,即佔2023/24年度總員工成本近0.05%。從理論上講,政府千億財赤,這五人就承擔了近3%的間接責任。
如果與與各大行政總裁的頂頭上司醫衛局局長盧寵茂年薪每月薪金為451萬元相比,明愛總監的年薪比醫衛局局長的年薪足足高出27%,至於醫管局總裁的年薪,則比醫衛局局長年薪足足高出52%,甚至比起特首564萬的年薪還要高出10萬元,明顯地上下倒掛。
出現這種失衡的現狀,當然是取決於香港社會整體運作的客觀現實。醫療行業是本港青年趨之若鶩的高薪行業,今年本港中學文憑試(DSE)誕生的10位狀元,其中有8位選擇了讀醫,這或許從中可以管窺到醫生行業格外受人垂青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話雖如此,於情於理,也必須看到或意識到,醫管局畢竟是公帑全額支付的公營機構,不論專業水平如何,服務態度如何,職位高低,其所得全數由庫房支付,醫管局所謂的9.86億元盈利,只不過上是賬面上微不足道的一個假象而已。
天下苦醫久矣。本港醫療服務體系雖然大體上能夠為全港市民提供適切的專業醫療服務,但這是醫者仁心、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的專業職業本能,並不能就此就可以忽視忽略相關行業由來已久的各種弊端,雖然不至於誇張到草菅人命的程度,但各類不應出現的醫療事故多年來亦是層出不窮,比比皆是,至於專科門診動輒排隊輪候兩三年的情況,亦令到患者叫苦連天。據公眾投訴委員會在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期間,共處理的233宗上訴個案,當中最多涉及醫療服務投訴,佔183宗。另同期有1938宗涉及醫院的投訴,普通科門診投訴則有159宗,主要均涉及醫療服務問題,可見醫管局下轄問題相當之多。
客觀上來看,這與醫療資源嚴重不足,政府投入「有限」有着莫大關係。但不可否認的是,也與整個醫療資源的優化組合,合理配置有直接關係。若果以此來考量,負責統籌各大醫療網絡的醫管局及各大網絡主管,則應負有直接責任。
不可否認的是,與英國等地相比,香港的公立醫院服務水準已經相當之好,但正如特首李家超所言,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醫管局高層在領取如此由赤字庫房支付的驚人驚歎的高薪時,是否也該做出反省,如何積極有為,達致以市民滿意的結果為目標的管治。
醫管局與金管局、機管局並成為本港三大公營機構,雖然三大機構的職能完全不同,並不具有十足的可比性。但是,金管局管理着關乎本港持續發展命脈的近7000億儲備。截至今年9月底止首三季,外匯基金錄得投資收益2247億元,對比去年首三季投資收入為1109億元倍升,是名副其實的聚寶盆,幾乎是市民人人得益的印鈔機。能夠為全港投資賺取2247億元收益,其管理層獲取相應的高額報酬自然是理所應當。金管局總裁余偉文固定年薪定為約740萬元,每年4月薪酬檢討時以前一年的通脹率為限,浮動上限為230萬元,即約千萬元年薪。公營機構就如同企業營運管理一樣,能夠帶來巨額回報,理應獲得相應酬勞。
至於機場管理局方面,根據機場管理局22/23年度年報,行政總裁林天福總薪酬高達1,113萬元,更是冠絕全港公營部門。年報同時顯示,機場期內總收益為82億元,不足疫情前一半,年度虧損達19.3億元。客運量更只得疫情前兩成。機場翻查年報,在17/18年度,香港機場期內收益高達219億元,疫情前的19/20年度,期內仍錄得171億元收益。
曾在國際名列前茅的香港機場,近年排名屢創新低,國際航空運輸研究機構Skytrax年初公佈的世界機場大獎(World Airport Awards)排名,香港國際機場排名第33,較去年第20名下跌13位,是自2018年以來持續第5年下跌,今年更首度被深圳寶安國際機場超前。在機構大幅虧損的情況下,主管高層依然當仁不讓地領取高額薪酬,不知這樣的機制有何而來,更不知這樣的機制是否能夠為企業及社會所接納。
公營機構高層的實際薪酬明顯偏高,其加薪幅度更引領市場,已經成為一個普遍現象,政府應適時檢討相關機制,並且能夠與實際的管治效益直接掛鈎。特別是在政府庫房連年巨額赤字的困絀環境下,應該積極考慮採取切實可行的開源節流措施。地鐵作為政府控股的公營企業,對其營運事故設有懲罰性措施,但迄今未聽說對醫管局、機管局發生的各類事故設立懲罰性措施。地鐵是企業化經營可以直接罰款,醫管局、機管局縱然未必適合罰款,至少也應該列入年度薪酬調整的重要參考,否則,幹好幹壞都一樣高枕無憂地領取高薪,長此以往,上行下效,整個機構都會照章作業,全無進取生機,又將如何提升管治效能呢?因此,政府從檢討公營機構的薪酬機制方面,機構從提升運作效能方面,都應該做出改進提升效能的檢討,制定與管治目標相應的薪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