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香港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及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今早(24日)11時見記者。李桂華在記者會上公布,對6名潛逃海外人士發出通緝令並採取相關措施,包括鍾劍華、鍾翰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張晞晴,各懸紅港幣100萬元。此6人出賣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利益,李桂華呼籲他們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
6名潛逃者及罪行:
1.通緝犯鍾劍華
涉嫌罪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60年1月9日
鍾劍華於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間,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於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間,多次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鍾於2022年4月24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2.通緝犯鍾翰林
涉嫌罪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2001年4月22日
鍾翰林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透過不同渠道,包括以「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參與外國機構的聽證會、發表公開講話、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鍾於2023年12月20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3.通緝犯劉珈汶
涉嫌罪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95年2月20日
劉珈汶於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間,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劉珈汶於2021年7月18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她歸案。
4.通緝犯何良懋
涉嫌罪行:顛覆國家政權罪
出生日期:1955年2月22日
何良懋自2022年7月27日起,聯同他人籌組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何於2020年1月12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5.通緝犯鄭敬基
涉嫌罪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12日
鄭敬基於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間,於社交媒體平台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並多次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央和特區官員進行「制裁」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鄭敬基於2020年6月25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6.通緝犯張晞晴
涉嫌罪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2005年2月5日
張晞晴於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間,以「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張於2020年8月29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她歸案。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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