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今天我們重點來關注特區政府全力追捕國安逃犯的執法行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2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權,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7名逃犯,包括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郭鳳儀、邵嵐、許穎婷及任建峰,並指明針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個別人士還會被「執業資格暫時吊銷」及「暫時罷免董事職位」。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及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今早11時見記者。鄧炳強表示,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郭鳳儀、邵嵐、許穎婷及任建峰等危害國家安全分子潛逃海外之後,仍然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包括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破壞國家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發動所謂的「公投」,意圖實施所謂的「自決」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又發表所謂的「報告」,以及會見外國政客及政府官員,請求對中國及中國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包括「制裁」中央及特區官員及檢控人員。
鄧炳強點名批評許智峯,指許智峯惡貫滿盈,現身負多項刑事控罪。警方今日已在報章刊登與許智峯有關的通緝令,律政司會向法庭提出申請沒收許智峯的犯罪得益,防止他利用犯罪得益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
李桂華在記者會上公布,對6名潛逃海外人士發出通緝令並採取相關措施,包括鍾劍華、鍾翰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張晞晴,各懸紅港幣100萬元。當中,通緝犯鍾劍華、鍾翰林、劉珈汶、鄭敬基、張晞晴涉嫌觸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通緝犯何良懋涉嫌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李桂華指出,此6人出賣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利益,李桂華呼籲他們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
出生於2005年、今年19歲的通緝犯張晞晴,於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間,以「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帖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區從中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張晞晴於2020年8月29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她歸案。
政府發言人強調,與針對其他犯罪行為得益的沒收令一樣,這次申請只針對曾經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從中得益的人,對一般奉公守法的香港居民及在港合法營商的人士毫無影響。
點新聞今天發表題為《點網快評|國安法律有法必依 市民應與逃犯割席》評論文章指,維護國家安全天經地義。不論何人、不論身份甚至不論何地,都不能危害國家及特區安全。保安局及警方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採取執法行動既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義之舉,也是維護社會安寧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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