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秉堅
電動車普及化在世界各地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本港亦不例外。電動車漸漸成為市民的出行選擇,截至2024年10月底,本港電動車數量達到約10.5萬輛,佔所有車輛總數11.5%,較2021年激增435%。儘管電動車數量激增,但諸如法例、設施等領域仍然存在各類限制,造成本地電動車發展過於滯後。
的而且確,政府透過提供經濟誘因,推出一系列稅務優惠和補助計劃,促使本地電動車市場快速成長。遺憾的是,配套設施遠遠趕不上市場需求。以充電設施為例,截至今年6月底,本港共有5,234個中速充電器和1,511個快速充電器可供公眾使用,分布在18區的不同停車場。雖然政府提供補貼和私人企業的積極推動,但距離2025年須達到15萬個充電設施,以及於公共地方建設超過5000個充電車位的目標相距甚遠。
除了充電設施數量不足,許多屋苑和商場礙於價格高昂和技術不足,只能安裝中速充電樁,部分充電時間更加長達10小時,變相大大限制電動車的便利性,進一步打擊了燃油車車主轉用電動車的積極性。
另一方面,現行的《道路交通條例》亦限制了許多電動車的創新功能應用。舉例來說《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禁止車輛顯示屏播放與行車無關的資訊,《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則禁止司機在車外使用手機進行遠程泊車操作,這些限制仍然保留,令人費解。
事實上,現代電動車技術已經進入智能化時代,許多電動車配備先進的輔助駕駛和泊車功能,但香港法規未能與時俱進,導致電動車被迫「自廢武功」,卸載不少功能,影響市民的使用體驗。雖然政府於2022年表示計劃修訂相關法例,但兩年過去,至今仍未見修訂法案的蹤影,也難怪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當局進展緩慢,擔心電動車發展日新月異,政府無法跟上時代節奏。
筆者認為,電動車普及化,並非單靠市場推動便能實現。政府在制定政策和配套設施方面,必須走在前面,提供更多支持與便利。首先,在法規層面,必須盡快完成對《道路交通條例》的修訂,讓更多電動車的新功能能夠盡快落地。
其次,充電基建的提升至關重要,政府應該向油站營運商提供更多誘因,推動轉型快速充電站或油電站。最後,環保署更應該帶頭推動充電站採用按電量收費模式,並開發類似於「油價資訊通」的「充電資訊通」應用程式,讓市民更方便地查詢各處充電費用,促進市場競爭。
電動車普及化,是香港達至碳中和目標的重要一步。政府必須在政策、基建和法規上進行全面改革,逐一拆除發展中的各種壁壘,讓香港在電動車發展中迎頭趕上。
(作者為新家園協會社區發展總監、深水埗區議員、註冊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