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香港海關於12月27日及28日分別在落馬洲管制站及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偵破兩宗涉及旅客管有屬《藥劑業及毒藥規例》下第1部毒藥的依托咪酯(「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案件,檢獲4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
第一宗案件涉及1名17歲本地女子。該名女子12月27日經落馬洲管制站前往內地,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手提袋內搜出1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及相關吸食器具,遂把她拘捕。
第二宗案件涉及1名32歲本地男子,他於12月28日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前往內地。海關人員替他進行清關時,在其身穿的牛仔褲上發現一個特別縫紉的口袋,內藏有3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該名男子隨即被捕。
2名被捕人士暫獲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賬戶或網上表格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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