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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投資移民計劃再優化 持3000萬淨資產年期縮至申請前半年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優化措施將於今年3月1日起生效。(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去年3月推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投資推廣署今日(7日)公布優化措施,不但放寬有關淨資產審查及計算的規定,而且申請人透過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亦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內;新措施將於今年3月1日起生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相信,優化措施將鼓勵更多投資者參與「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也能與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協同效應,推動香港家族辦公室業務的發展。

政府就符合淨資產規定推出優化措施,申請人只須要證明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6個月(優化前為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以及於計算淨資產規定時,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淨資產或淨資本當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會獲考慮。

另外,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將可計入「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合資格投資金額內,與在港設立家族辦公室兩者之間帶來協同效應。合資格私人公司即是由申請人全資擁有並在香港成立或登記的控股公司,並以家控工具或於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實體的形式成立,而該公司須由《稅務條例》所界定的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

據政府最新公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去年3月推出至今,首10個月接獲近7000宗查詢及逾800宗申請,申請宗數已超出先前於2003年推行的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同期數字;其中733宗已獲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預計可為香港帶來的投資金額逾240億港元;當中240宗已在6個月限期內完成在港3000萬港元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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