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岩
點新聞今日報道證實,前特首林鄭月娥位於金鐘甲級寫字樓太古廣場的前特首辦公室,在租約將於今年5月到期後,搬遷到位於灣仔的入境處大樓政府物業,為當局開源節流削減財赤做出了好的示範。
根據本港現行法例,特首退任後,將基於其過去特區的憲制地位,以及對繼續推廣香港的實際需要,應給與足夠的禮遇,包括符合其身份的辦公處所及配備相應的保安、司機、秘書等等。亦因此,當局把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舊英童學校闢作前特首辦,進行了豪華裝修,並統一配備嚴密的安保系統,以供卸任特首處理公務包括接待外賓等。
回歸以來,已經先後有董建華、曾蔭權、梁振英、林鄭月娥四位前特首。結果是,位於堅尼地道的前特首辦「人滿為患」,臨到前特首林鄭月娥離任時,政府只能另覓風水寶地,租用金鐘太古廣場,供前特首林鄭月娥使用,但就因政府財赤及該處租金高昂而屢被詬病。
行政署在回覆查詢時指,林鄭月娥的前特首辦公室2022至23年度開支約1350萬元,當中655萬元新開張的辦公室的裝修及購置傢俬設備開支。該辦公室於2022至23年度經常開支約695萬元,包括204萬元的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開支,443萬元的租金及相關開支,48萬元的其他日常運作開支。另外,同期經常開支約655萬元,主要為裝修工程開支,包括購置傢俬及設備等。庫房水浸之時,區區2000萬對於財大氣粗的特區政府來講只是濕濕碎,何足掛齒。但在財政赤字連年的困局中,就要考慮——小數也要計。
根據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提供的資料,林鄭月娥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間的184日內,先後出席183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平均大約每日一次。可見林鄭月娥離任後仍非常積極地參與各項社會活動。當然,林鄭月娥的各項社會活動的宗旨是說好香港故事,講好中國故事,積極推廣特區的「兩制」優勢,雖然不顯山不露水,且種種推廣工作很大程度上都是潛移默化,潤物細無聲。因此,不能因為當時不得已的高額租金,就否定或抹殺前特首的功勞。當然,這也反過來證明當局安排的租用中心區域的甲級寫字樓物有所值甚或物超所值。
言歸正傳,林鄭位於金鐘辦公室租約將於年中屆滿,點新聞已經證實,將遷往屆時空置的入境處大樓的入境處處長辦公室。既然是政府物業,當局當然無須耗使公帑出租金。另外,有鑒於目前緊絀的庫房,在裝修方面,或可節省一筆經費。
林鄭月娥表示歡迎有關安排,令她既可以繼續前任行政長官工作,又能省卻租金開支,並將在入境事務大樓辦公室完成必須裝修後遷入,且預計會早於太古廣場租約於今年5月到期的日子。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亦表示,據了解入境事務大樓的辦公室可使用不少於3年。如此,單是三年租金開支,即可節省約1500萬元。
問題是,這或許只能是機緣巧合的安排,剛好是入境處遷往將軍澳空置辦公場所。若果當局不能從長遠的角度審視有關問題,現時的「四代同堂」屆時極有可能是五代六代甚至七代同堂,之後仍舊會出現前特首辦公室租用的現實問題。為此,當局是否應考慮兩種取捨方案,一是設定堅尼地前特首辦公室以服務三任特首為限。如上所言,離任愈久,其對社會事務的參與度則愈見減少,對辦公室的需求與使用則會相應減少。因此設立三任為限,理論上確實可行,當然,為照顧可能出現的需要,可在其中另闢一間小型辦公室,以供三任之前的前特首共享使用。二是將堅尼地前特首辦公室打造成共享辦公室,供前特首集體使用。反正現時服務前特首的辦公室設有專職的文秘辦公人員,由他們統一協調安排前特首參與的社會活動,若然臨時活動驟增空間不敷使用,行政署也可以居中協調,安排使用政府總部甚至立法會的辦公會客空間,以期能夠做到物盡其用。至於外界擔心的各位前特首因政見矛盾,或不想碰頭,以其過往所居高位應有的高度,相信會展現出應有的高風亮節與氣度胸懷。
雖然當局再三解釋稱,法例規定,特首離任後需給予恰如其分的地位及尊重,考慮其身份及禮儀工作,辦公室最適合設於市區中心及有保安的大廈,而且前特首辦公室性質獨特,不適宜定立租金硬指標。但在財政赤字的困境中,作為前特首,相信願意並能夠與社會共度時艱,共同面對當局財困。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回應外界質疑時就表示,相關工作應由特區政府有關部門統籌安排,辦公室不宜評論,而林鄭月娥亦向政府表示會全面配合政府相關的考慮與安排。
所以,既然社會對取得積極成果的議員訪日代表團花費20萬港元議論紛紛,倒不如正視前特首辦公室的巨額花費,在前特首辦公室的設置及使用方面,着眼香港社會發展整體利益,做出更切實有效的長遠考慮,其中,將堅尼地辦公室改造成為前特首共享辦公室,應該是一項可以長遠解決問題的現實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