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據央視新聞報道,韓國憲法法院將於當地時間1月16日下午2時在大審判庭舉行尹錫悅彈劾審判的第二次辯論。憲法法院在14日的首次辯論日期中,僅確認了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的出席情況後,僅用4分鐘便結束了首次辯論。
根據韓國《憲法法院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若未出席辯論,應重新安排日期,但在重新安排的日期仍未出席,辯論可在當事人缺席狀態下進行。因此,從第二次辯論開始,即使尹錫悅不出席,辯論也可繼續進行。
尹錫悅目前被公調處逮捕,預計16日也不會出席辯論。據悉,尹錫悅方面未事先與憲法法院就彈劾審判出席的安保事宜進行協商。尹錫悅方面還於15日下午請求推遲辯論日期。
尹錫悅代理律師石東鉉在與記者會面時談到尹錫悅是否會出席第二次辯論時表示,「公調處以執行逮捕令為名,實際上強制要求現任總統出席,在這種情況下,怎麼可能參與彈劾審判?」
尹錫悅代理律師團計劃在當天的辯論中就案件實質性爭議問題發表意見。
國會方面此前將彈劾理由歸納為五項憲法違法行為,包括:
- 宣布戒嚴令的行為,
- 發布戒嚴令第一號公告,
- 動用軍隊和警察妨礙國會活動,
- 未持令狀搜查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
- 指示逮捕和拘禁法律界人士。
尹錫悅方面計劃對此發表意見,並將對彈劾程序的合法性等提出問題。這也是尹錫悅方面首次在審判庭上對爭議問題表達意見,此前他們主要針對審判過程中的程序性問題提出疑問。
尤其是,尹錫悅方面預計會集中陳述宣布緊急戒嚴令的背景和緣由。此前,代理律師團曾主張「應關注總統為何宣布緊急戒嚴令」,並表示該舉措是基於國家緊急狀態的必要性。
此外,國會方面請求憲法法院以違反憲法而非違反刑法來審理彈劾理由中的叛亂行為,這一請求是否會得到憲法法院的裁決也備受關注。尹錫悅方面對此表示反對,稱「撤銷彈劾理由中的叛亂罪相當於撤銷彈劾理由的80%內容」。
憲法法院對此相關爭議表示,「這是由審判庭裁決的事項」。
韓國公調處今日下午將對尹錫悅再次調查
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16日通報,尹錫悅方面提出,由於健康原因而推遲原定於上午展開的調查。公調處接受了尹錫悅方提出的要求,將從16日下午2時繼續對尹錫悅展開調查。
尹錫悅15日上午被公調處逮捕後,接受了近11個小時的調查,但他在調查中始終保持沉默。
律師稱尹錫悅不會出席公調處16日下午的調查
16日,韓國被停職總統尹錫悅的律師尹甲根表示,15日已經說得很充分,尹錫悅16日下午將不會出席公調處的調查。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