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23日)宣布完成當局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的主動調查行動,並向房委會及房協提出共31項主要改善建議,包括加強與內地及澳門有關部門溝通核查物業、設立物管公司及安保人員的舉報有獎機制、對不觸犯法例的濫用公屋行為加重罰則、公屋輪候期間抽查部分個案等。他亦向房協提出,探討用各種方法盡早將「富戶政策」涵蓋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戶。
房屋署回應表示,會詳細審視和研究有關建議,繼續優化現有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及積極探討不同的新方法,以確保公屋資源得到善用。
陳積志肯定今屆政府就房屋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大力增加公營房屋的供應,成功加快申請人「上樓」的時間,措施已見顯著成效;但本着「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施政精神,他認為,房委會及房協在打擊濫用公屋的行政工作方面仍可更臻完善。
陳積志提到,房協2018年9月起實施富戶政策,截至2024年11月,簽訂新租約的房協公屋租戶只有4160戶,僅佔整體14.1%。他建議房協重新就全面推行「富戶政策」作出深入研究,並諮詢法律意見,認真探討用各種方法盡早將「富戶政策」涵蓋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戶。另外,公署高級調查主任陳利婷表示,房委會過去7年就濫用公屋個案檢控率最高只有4.2%,建議房委會全面檢討提高檢控率策略。
申訴公署提出31項改善建議主要涉及全面推行「富戶政策」的適用範圍、「與入息和資產申報相關」和「與住用情況相關」的濫用公屋行為的偵測工作、周期性家訪、探討在懲罰濫用公屋的租戶方面增強阻嚇性等。他的建議包括探討加強與內地及澳門的相關部門及機構溝通,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建立渠道,更便捷地獲取租戶是否擁有內地或澳門物業的資料;制定針對物管公司及護衛服務承辦商個別職員的獎勵計劃,以提高他們的積極性參與打擊濫用公屋;探討在不涉及不觸犯法例的濫用公屋的租戶方面是否有加重懲罰的空間,房委會及房協亦可透過行政措施實施額外處分,增強阻嚇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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