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術
日前,筆者才撰寫過一篇文章,表明特朗普再度成為美國總統,即使再強大,也不能干預香港司法案件;話筆未落,坊間亦有人開始狠批美國前副總統彭斯,指他在港參加商業活動時,對香港特區審理黎智英案件妄加評論,居心叵測。其實,彭斯又好,特朗普也好,都是赤裸裸地干預中國內政、香港事務,司法案件包括國安案件不容干預,他們干預黎智英案,除了欲破壞香港法治,從法律角度看,更是妨礙司法公正之舉。
與特朗普不同的是,彭斯當時身在香港,卻干預香港司法案件,他是以「前副總統」身份來港,筆者姑且當他是一名美國政客,香港的司法案件,黎智英是否有罪,只由香港法庭判決,司法問題,司法解決;香港不是美國,總統可以按自己心意特赦某人,或者法庭見某人做總統就不判監,黎智英案也不是政治案件,而是涉及違法、涉及危害到國家安全,關於這點,必須一再重申!
近年,香港處理過不少國安法案件,不少都有外國勢力干預的手影,但筆者要問,外國政客如彭斯,是否真正了解黎智英案?今日,不同傳媒都詳盡報道了黎智英案昨日(22日)的庭審,在法庭上,黎智英聲言同意一個訪談活動中主持人的說法,即是特區政府以修訂《逃犯條例》為由,實際是「方便中央政府把反政權的政治犯送往北京受審」。
黎智英以至其當時的《蘋果日報》的「想法」,到底會令多少港人起誤會,筆者相信自有公論,筆者想特別指出的,乃是黎智英在美國智庫的訪談節目上,表明美國支持香港可向世界展示其道德權威,皆因香港是中國內唯一一個地方分享西方價值觀並在對抗中國。黎智英指若外國與中國進行冷戰,將會是一場價值觀相互競爭的戰爭,而香港會站在美國一邊,犧牲性命、自由、所擁有的一切,站在前線為美國而戰。黎智英這番說法,就是之後被各方廣傳的「為美國而戰」論。
再深看黎智英的言論,其實他一早就已經建議美國政府拒向中國領導人和特區官員的子女發出學生簽證,變相要求「制裁」,但他又一時承認、一時否認,被法官批評其說法自相矛盾,前言不對後語。從昨日庭審,可以很容易地分析到幾點,第一是黎智英的錯判,對特區政府以至中國的誤解,不知在其他口中、筆下以至《蘋果日報》,影響了多少人;第二是由2019年開始,「制裁」很可能一直是他的主調;第三,黎智英那種擺明「為美國而戰」的心態,撇開法律問題,可能用「勾結」外國勢力來形容他,都是力度不足的形容。
黎智英說的話、做的事,彭斯有了解過嗎?彭斯知道黎智英在香港、台灣地區甚至美國做過的不同勾當嗎?如果只是單純因為黎智英反華立場而支持他,不顧黎智英的言行而要求特區法庭釋放他,恐怕這不是法治,而是政治,而且是干預別國、特區的內政!美國政客等都說「支持」黎智英,但反問一句,如果有人請求其他國家制裁美國、英國,然後又聲稱自己要為其他國家擊倒美國、英國,甚至出錢出力,這人會不被控告嗎?人們常說,英美雙重標準虛偽,筆者認為至少形容為極度虛偽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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