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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樸房」規管諮詢期結束 收近2200份意見書

為期兩個月的「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諮詢期昨日結束。圖為黃偉綸(中)及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右三)與各關注組織會面聽取意見。

香港特區政府為期兩個月的「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諮詢期昨日正式結束。多個關注團體趁結束前遞交意見書,其中社區組織協會表示,制度未生效已有劏房業主急於收回單位進行改裝,令劏房住戶被逼搬家,促請政府規定起始租金水平,限制「簡樸房」租金;公屋聯會則建議政府放寬相關專業人士的範圍,令「簡樸房」認證人手更加充裕,以及建議為劏房業主提供低息貸款,協助改裝劏房,紓緩規管制度對劏房供應的衝擊。特區政府房屋局表示,截至昨午6時,收到合共近2,200份相關意見(當中包括約1,600份採用六款內容大致劃一的範本意見書),將盡快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作總結和就規管制度的最新建議方案徵詢意見,爭取今年內通過相關法例。

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感謝各持份者踴躍就「簡樸房」規管制度表達意見,亦樂見社會各界普遍認同擬議的規管制度框架,並就規管制度的落實執行細節提出不同建議。「會審慎考慮和研究不同範疇的意見,並有決心繼續按計劃爭取在今年內完成相關立法工作,務求逐步改善分間單位住戶的居住環境,有序告別劣質劏房這老大難問題。」

在完成立法程序後,房屋局會為現存分間單位(俗稱劏房)進行登記,並同步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完成登記的分間單位業主將獲寬限期,讓業主有合理時間與租客商討租賃安排,以及改建其分間單位以符合「簡樸房」的最低標準。

確保受影響住戶不會流離失所

因應市場上「簡樸房」的新供應,以及公共租住房屋、「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等的供應出現,在登記期結束後,政府會以務實、以民為本的宗旨,有序地就違法出租不合標準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逐步取締劣質劏房。

為確保日後受執法行動影響的分間單位住戶不會流離失所,政府會按需要協助他們在私人市場上尋找其他租盤搬遷,亦會靈活調配其他房屋資源(如臨時收容中心、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中轉房屋等)予有需要的住戶。

社協昨日聯同關注劏房團體、數十名劏房住戶到房委會總部遞交居民意見書,表達基層租客對新規管內容的建議及安置的期望。社協表示,政府建議「簡樸房」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仍屬擠迫,建議分開一人及家庭計算人均面積。

社協副主任施麗珊表示,不少劏房業主反映會因應劏房面積增加而加租,社協建議政府設立起始租金,「我們都問過業主,他們都說一定會收多些租金,由5,100至七八千元都有業主說會收,所以基本上現時劣質劏房居民正交近3,000(元)租金,或板間房一二千元,(日後)基本上要再交多些,居民是很有壓力。」

劏房支援連線昨日將收集到的714份「一人一信」意見信向政府遞交。意見信當中的逾八成受訪者認為凡因「簡樸房」規管制度下被逼遷的不適切居所居民,皆應獲得政府主動安置,且安置之居所需達至「原區安置」原則;另有84%的受訪者認為需設立「起始租金」,避免業主將改裝及認證劏房的成本轉嫁租客,令租金大幅上升,超出租客負擔能力。

盼擴認可名單 增認證人手

公屋聯會成員到政府總部請願,反映對「簡樸房」規管制建議方案的意見。(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公屋聯會則前往政府總部遞交相關意見書。針對「簡樸房」登記及認證制度,聯會擔心香港分間單位數量眾多,缺乏相應的專業人員於寬限期內,為業主完成「簡樸房」認證工作,建議政府考慮進一步擴大專業人士的認可名單,如曾修讀相關專業培訓課程人士等也納入名單內,令「簡樸房」認證人手更充裕。同時建議政府延長寬限期,配合業主作出修繕工程的進度。

至於安裝獨立電錶,聯會擔心相關做法或佔用大廈公共地方,須獲法團批准,建議容許安裝符合一定標準的獨立裝置作為分錶,以「用者自付」方式分攤費用,減少改裝現有劏房。

聯會副主席、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建議政府可透過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為業主提供低息貸款計劃,增加業主經營「簡樸房」的誘因,「如果市場突然一下子有大量分間房消失,一定會出現租戶比較擔心的情況,可能競爭上升、租金趨升。」

「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

規管範圍

●位於住宅建築物或綜合用途建築物住用部分的分間單位,涵蓋位處私人住宅單位和已補地價的資助出售單位內的分間單位

●居住環境的建議最低標準(部分)

內部樓面面積:最少8平方米

樓底淨高度:由樓面量度至天花板最少2.3米;由樓面量度至任何橫樑的底面則 為最少2米

通風及照明:須至少一扇可開啟的窗戶(不可面向四邊圍封的天井),以及須設有人工照明系統及每小時換氣不少於5次的機械通風設施

登記制度

●會設立登記制度,讓現存分間單位進行登記,登記期建議為12個月或至18個月

認證制度

●現存或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經專業人士確認後,可申請認證成為「簡樸房」合法出租

規管時間表

●目標今年內獲立法會通過法例,預計最快由今年第四季開始為現存分間單位進行登記並同步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

●最快明年第四季至2027年第二季起有序執法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房屋局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有劏房業主心急改裝逼遷租戶

特區政府承諾,確保受影響劏房租戶不會流離失所。(資料圖片)

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簡樸房」的原意是逐步取締不適切住所,以改善基層市民的居住環境,惟部分業主因其劏房單位不符建議中的「簡樸房」最低標準,近期提早收回單位改裝甚至決定退場,令租戶被逼遷出「捱貴租」。現年68歲的施先生與太太原本居於觀塘一個板間房近兩年,月租3,500元連水電費每月合共約4,000元。他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雖然單位需與他人共用廚廁兼骯髒,但勝在租金低,他們住了近兩年。數月前突獲業主告知因其單位不符合新政策而要裝修,夫婦倆搬出改租貴1,000元的單位。

搬入另一劏房 租貴隨時又搬

施先生坦言,當時知道被逼遷內心十分不快,「因一直盼望有一個安穩的家。」後來他們搬入同區一個劏房單位,有獨立廁所,但無窗,且面積不足8平方米,同樣未符合「簡樸房」的最低要求,施先生指居住環境已較之前改善,但月租5,500元,而且因為未符「簡樸房」要求,隨時又要搬。

他表示,太太一直沒有工作,他去年亦只間中兼職清潔工,月入數千元,因身體狀況欠佳很少上班,目前主要靠積蓄及長者生活津貼過活。他指已申請公屋4年,期望能盡快「上樓」有個「屬於自己的家」,且希望住所地點不要太偏遠。

余女士早年與丈夫離異後,與女兒同住深水埗一個約80呎的劏房單位近8年,多年來月租3,800元。她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說:「單位是環境差兼污糟,且區內人流複雜,但勝在平租,同區要找類似單位至少要4,500元至5,000元。」

然而,由於該單位屬業主僭建,業主得知需整改成「簡樸房」後,今年農曆新年前逼她們搬離,「原本租約今年底完結,(要搬)都無辦法。」由於就讀中學的女兒需要特殊照顧令她不能找工作,母女倆靠綜援過活,生活「掹掹緊」,「突然要我們搬,一時間好茫然。」

後來在社工協助下,余女士申請入住區內的過渡屋「喜信」,更慶幸剛好有一個二人單位騰出來,才令母女有個「瓦遮頭」,她說:「雖然月租4,400元比之前稍貴,但環境好好多,且有空間讓女兒活動。」她表示,已申請公屋4年,「簡約公屋」則因擔心地點不便女兒上學而未有申請。她慨嘆「簡樸房」未有安置配套,令劏房戶要為另覓居所煩惱,「我們幸運才有過渡屋住,希望可以快點上公屋,同時希望政府能為其他同路人提供安置之所或津貼吧。」

(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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