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下載APP
標籤

高院今聆訊頒令 充公許智峯逾80萬元

【點新聞報道】特區政府2024年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向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等7名危害國家安全分子潛逃者,指明施行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等4項措施。

聆訊今日(17日)在高等法院以非公開形式進行。許智峯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已頒令,充公許智峯及其太太、母親在香港的財產,以及他作為民事案件提告人存放於律師樓的trust money(用作與特區政府打官司的民事訴訟),判定充公許智峯逾80萬元。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2024年12月2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7名分別潛逃美國及澳洲、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士,包括邵嵐、許穎婷、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許智峯及任建峰。特區政府表示,已給予該7人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但7人沒有珍惜機會,並沒有回港自首,下令該7人「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

律政司則已於2022年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並獲發出限制令,禁止許智峯、其妻子及母親從香港移離財產,或以任何方式處理他們在香港的財產。特區政府去年亦宣布向指明為潛逃者之一的許智峯,展開沒收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相關報道:

特區政府:7名潛逃者危害國安需強烈打擊 外部勢力詆毀香港乃典型「雙標」

(有片)國安條例|鄧炳強:將向法庭申請沒收許智峯犯罪得益 市民不應與潛逃者有任何金錢瓜葛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高院今聆訊頒令 充公許智峯逾80萬元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相關推薦